今天下午,京口法院就大市口金朝珠寶二店被搶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案情回顧↓
7月2號晚上7點多,在市區中山東路一家黃金珠寶店內,一名年輕男子坐在櫃檯前,銷售員正在為他試戴一條項鍊,這時,男子從隨身攜帶的黑色挎包中拿出一把斧頭,用力向櫃檯連砸兩下,店員趕緊將櫃檯上鎖,迅速跑到門外呼救,男子沒有得逞,慌忙之下帶著脖子上試戴的項鍊奪門而出。
珠寶店負責人:金店損失了55點幾克的黃金項鍊,價值2萬多,因為我們的玻璃是防彈的,敲的沒有什麼損失,沒有敲的開。因為沒有辦法跟歹徒搏鬥,直接就往外跑,衝出去喊搶劫,我們及時打電話報警。
接到報案後,鎮江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啟動大要案合成偵查作戰機制,集中了20多名精幹警力全力開展偵查和抓捕工作。
京口公安分局副局長 吳玉琢 :作案過程中,(嫌疑人)還是十分狡猾的,帶著棒球帽,帶著口罩,自己還是捂的嚴嚴實實,主要還是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作案之後,騎著一輛共享單車到解放路大市口附近,換成了一輛公交車,在原來的市政府下車,打了第一輛計程車到了夢溪廣場附近,下車以後把隨身攜帶的黑色背包扔掉了,之後打乘了第二輛計程車,直接趕到了常州。
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後,當晚11點左右,專案組民警立即駕車趕赴常州追捕,在和當地警方的配合調查中民警發現,該名嫌疑人到達常州後,不僅購買了新衣服,還到理髮店換了新髮型,企圖以新的衣著特徵和體貌特徵幹擾警方的偵查。
京口公安分局副局長 吳玉琢 :晚上11點半左右,(嫌疑人)進了路邊一家小的按摩店,到了凌晨3點多一直沒有出來,分析可能他最後落腳在按摩店裡面,考慮到當天作案之後,過夜之後有可能外逃,第二個出去第一時間轉移贓物。根據指揮部的指令,迅速對嫌疑人進行抓捕。
在男子的隨身衣物中,民警起獲了搶劫的部分金項鍊,經現場突擊審訊,李某對搶劫金店以及售賣部分金器的事實供認不諱,專案組民警立即循線前往銷贓金店,追回了已經被嫌疑人銷贓的剩餘部分金器,案件成功告破。
京口公安分局副局長 吳玉琢 :嫌疑人是01年的,20歲左右,當時通過審查,他交代反映,他搶劫金店的目的主要是經濟比較拮据,起了這個動機。
來源:鎮江民生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