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內蒙古科技大學就讀的小李,在同學的介紹下通過發來的連結,用手機安裝了「世界遊」APP,在「客服」的引導下,在平臺充值,通過刷各大景點門票賺取小利,剛開始平臺也能提現並返一部分小利。10月3日,當小李同學想從平臺提現時,平臺顯示無法提現,聯繫「客服」,「客服」表示要做更多的任務才能提現和返利,發現問題的小李及時選擇了報警,此時,他已經向平臺充值了4800元,他的同學小陳也向該平臺充值了8000多元。
十一黃金周,騙子不放假,之前層出不窮的網絡刷單也會根據節日而「改頭換面」成為了網絡刷票,但其本質都是一樣的:利用部分受害者想輕鬆賺錢的心理,吸引人進入虛假平臺,以「做任務返紅利」為幌子,吸引受害者不斷往裡面投錢,最後無法提現,無法返回本金,達到騙取受害者的錢財的目的。
警方提醒:網絡刷單100%都是詐騙
天上哪會掉餡餅?警方提醒,網絡刷單100%是詐騙陷阱,此類騙局是通過支付寶、螞蟻花唄進行訂單支付來詐騙,受騙人群多為大學生,待業人群。
刷單騙局套路:
第一步
在最開始的時候,騙子會以練習刷單業務流程為幌子,讓「刷客」購買百元左右的商品,等購買成功後,騙子會快速將購物本金和刷單佣金返還給「刷客」。
第二步
騙子在贏得「刷客」的信任後,會要求「刷客」繼續網購刷單,且網購的商品單價會越來越高,當然,承諾的佣金也會越來越高。
第三步
等到「刷客」完成連續任務後,騙子們又以各種系統故障、轉帳延遲、帳戶凍結等理由,引導「刷客」向詐騙帳戶匯入同樣的金額激活帳戶。用這種套路,直到被騙子們「拉黑」後才發覺上當受騙。
而且,刷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網絡刷單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八條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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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被高額的佣金所迷惑
丟了西瓜撿了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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