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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累計銷售額該如何計算?
答:累計應稅銷售額計算,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規定執行,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此外,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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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未抵扣完的留抵稅額如何處理?最近大家都在問:一般納稅人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本期製作團隊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發| 珠稅融媒
稿件來源| 廣東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