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可領養孤兒

2020-12-22 搜狐網

  本報訊(記者王皓)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獲悉,市兒童福利院已制定出《辦理寄養變領養工作的辦法》。今後,市兒童福利院寄養家庭的「爸爸媽媽」們,將可以成為法律意義上的真正父母了。

  家庭寄養是由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機構將孤兒、棄嬰委託正常家庭進行撫養,由政府向寄養家庭支付寄養兒童的生活、教育費用的模式。

這一模式從1997年在北京市兒童福利院開始試點,2000年被民政部確定為推進兒童福利事業社會化的「北京模式」。但是,家庭寄養的孤殘兒童和寄養家庭在法律上不屬於領養關係,這些「爸爸媽媽」與寄養兒童之間並沒有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

  據了解,北京首批試點寄養家庭中的孩子和「爸爸媽媽」已經共同生活9年了。在這些寄養家庭,人間的親情帶來許多奇蹟。被寄養的孩子在新家裡獲得了家庭溫暖,一聲聲甜甜地叫著「爸爸媽媽」;「爸爸媽媽」也教會了孩子們做一些簡單的家務,培養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許多孩子和「爸爸媽媽」在情感上已經成了親密和諧的一家人。

  為了讓這些孩子能夠擁有一個真正的家庭,市兒童福利院制定了《辦理寄養變領養工作的辦法》。凡滿足領養條件的寄養家庭,可以辦理領養「寄養兒童」手續,按照相關程序首先與兒童福利院籤訂寄養變領養協議,再經過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最後形成法律意義上真正的父母子女關係。寄養家庭可持《收養證》到公安機關為孩子辦理戶口。

  實習編輯:劉佳

相關焦點

  • 寄養孤兒棄嬰今後可轉收養
    (原標題:寄養孤兒棄嬰今後可轉收養) 寄養在市民家庭中的孤兒棄嬰今年起將可由符合條件的寄養家庭辦理收養手續
  • 福利院接收棄嬰逐年下降 家庭寄養要滿足5條件
    B 不少孩子被社會愛心家庭寄養   「一般如果院裡來了孩子,我們會先對其進行考察,如果能領養,最好有家庭可以領養,不能領養的再考慮寄養。」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從市兒童福利院了解到,目前,在兒童福利院寄養的均為棄嬰,都是中度或重度殘疾。
  • 寄養孤兒棄嬰今後可轉收養 鼓勵條件家庭收養殘疾患病兒童
    2016年1月22日訊,寄養在市民家庭中的孤兒棄嬰今年起將可由符合條件的寄養家庭辦理收養手續。這是記者在市人大昨晚舉行的政務諮詢會上了解到的,本市已出臺相關規定,鼓勵符合收養條件的寄養家庭收養殘疾和患病寄養兒童。
  • 10年寄養8名孤兒 曾為殘疾兒嘴對嘴把痰吸出來
    廣元下崗夫妻10年寄養8名孤兒視同己出嘴對嘴為病兒吸痰這就是愛牽掛8個娃娃中的6個已被他人領養,「時不時要翻出照片來看,不管他們在哪裡,都希望娃娃們過得好」。因為獲得第一屆「全國文明家庭」殊榮,胥正華還去了北京領獎。12月12日下午,參加完頒獎儀式後,胥正華穿著紅色毛衣,約了三個同伴打車去往天安門。去北京前,她曾答應兒子,無論如何都會拍一張天安門的照片帶回家。按下相機快門時,這位從沒出過四川的廣元婦女覺得圓了心中的一個夢。胥正華口中的兒子名叫陳力,是福利院寄養在她家的孤兒,從出生至今已超過9年。事實上,陳力並非寄養在家裡的第一個孩子。
  • 南京出臺家庭寄養評估標準:離異不能超兩次
    編者按:說起收養,我們都很熟悉,寄養,就比較生疏了。前者是收養家庭通過評估,正式辦理領養孩子的手續,後者則是政府給補貼,委託社會愛心家庭代養一段時間,確保困境兒童得到照顧。兩種政策互為補充,目的都是為了讓更多的孩子感受到關愛;讓更多有愛心、有條件的家庭參與到愛心關懷中來。
  • 寄養家庭悲喜路:孤兒返回福利機構後難享親情
    2009年4月4日,王玉民與寄養在自己家中的兩個殘疾孩子一起表演。(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王苡萱攝  除了收養,袁厲害式的家庭寄養曾被視為養育孤兒最好的方式。民政部稱,福利機構養育不是最好的方式,家庭寄養方式更有利於孤兒回歸家庭、健康成長。  在北京,有兩個區縣設置有家庭寄養中心。數百個農村家庭裡,現在寄養了500多名孤兒。寄養家庭的孤兒,享受到了福利院孩子享受不到的親情。而他們的寄養身份,卻又不同於收養關係,註定他們雖渴求親情,卻必須在超過一定年齡時離去。  離開家庭之後的未來,他們將如何面對?
  • 南京出臺困境未成年人寄養家庭評估標準
    原標題:南京公開徵集寄養家庭  南京近日出臺困境未成年人寄養家庭評估標準,探索家庭寄養的養育方式,面向社會公開徵集寄養家庭。據了解,寄養家庭有相當高的標準,對經濟收入、家庭成員甚至照料人的婚姻情況都有規定。
  • 東莞社會福利中心:近500個愛心家庭排隊領養孤兒
    一直以來,有許多愛心家庭想領養市社會福利中心的孤殘兒童。據中心副主任胡淑娟介紹,目前累計有近500個家庭向東莞市社會福利中心登記領養申請,正在排隊等候。  去年全年,以美國為主的14個國家的愛心家庭在東莞市社會福利中心成功領養了30多名孤兒,大部分是輕中度殘疾兒童;我國國內的愛心家庭在東莞市社會福利中心成功領養了20多名孤兒,全部是健康兒童。
  • 我國擬規定寄養家庭虐待兒童嚴重者可追刑責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棄嬰、孤兒的生長狀況受到各界關心,昨天,《家庭寄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經過國務院法制辦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寄養家庭寄養兒童不得超過2人,且無未滿6周歲兒童。此外,藉機斂財、歧視虐待寄養兒童的家庭將被強制解除寄養關係,構成犯罪的將被追刑責。
  • 民政部出臺《家庭寄養管理辦法》規範家庭寄養
    原標題:民政部出臺《家庭寄養管理辦法》規範家庭寄養  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黃小希)記者從民政部26日舉行的新聞通報會獲悉,民政部日前正式出臺《家庭寄養管理辦法》。相比於2003年制定的《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新規更加突出人性化、專業化、規範化。
  • 家庭寄養評估有了新標準
    在5月27日舉行的民政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趙泳介紹,民政部近期出臺《家庭寄養評估》標準,明確要求寄養家庭的成員都應該沒有不良嗜好、沒有犯罪記錄;家庭和睦,鄰裡關係融洽,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家庭寄養;每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的人數不應超過2人等。
  • 寄養家庭住房收入有條件
    寄養家庭住房收入有條件     《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明年施行  本報今天消息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從明年起,各方麵條件較好、並且自願申請為兒童福利機構代養孩子的家庭,在滿足住房、收入、健康狀況等硬性指標的情況下,可與民政部門或指定機構籤訂寄養協議,寄養不滿18周歲的孤兒、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 北京市家庭寄養兒童今年起可轉收養
    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獲悉,寄養在北京市居民家中的孩子,2016年起可辦理收養手續。北京市目前已出臺相關規定,鼓勵符合收養條件的寄養家庭收養殘疾寄養兒童和患病寄養兒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本市有700到800個家庭有政府寄養的兒童,民政部門每月支付每個家庭約1600元的生活費。
  • 每戶寄養兒童不能超三人 家庭寄養有法可依
    什麼情況下兒童可以被寄養?寄養家庭應具備何種條件?民政部近日頒布了《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共分7章27條,明確闡述了家庭寄養工作的目標、管理、服務、標準及責任。該《辦法》將於明年元月1日起施行。
  • 民政部發布寄養管理辦法 明確家庭寄養工作標準
    民政部發布寄養管理辦法 明確家庭寄養工作標準     新華網北京10月29日電(翟偉、衛敏麗)什麼情況下兒童可以被寄養?寄養家庭應具備何種條件?民政部近日發布《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闡述了家庭寄養工作的目標、管理、服務、標準及責任。  暫行辦法共分7章27條,對被寄養兒童、寄養家庭、家庭寄養服務機構、寄養協議的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 項目頻道 - 加拿大公益廣告:期待被領養的 TA,你注意到了嗎?
    大衛·託馬斯領養基金會(The Dave Thomas Foundation for Adoption-Canada)由美國著名餐飲公司溫蒂漢堡(Wendy's)創始人大衛·託馬斯(David Thomas)創辦,是一家致力於為更多孤兒尋找到新家的非營利性公共慈善組織。
  • 中國現有家庭寄養兒童6991人 民政部出臺家庭寄養評估標準
    傅珊 攝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趙泳稱,家庭環境是最適合兒童成長的環境。因此,中國民政部門在不斷推進收養工作的同時,也在積極推進家庭寄養工作。但家庭寄養還需進一步統一標準、細化流程、壓實責任,以更好地保障被寄養兒童和棄嬰的合法權益,維護寄養家庭的正當利益,履行民政部門作為監護人的職責。因此,中國民政部根據《家庭寄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製定了《家庭寄養評估標準》。
  •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家庭寄養兒童轉收養工作的意見
    京民福發〔2015〕459號各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計生委、殘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家庭寄養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等法律、規章和政策,現就促進家庭寄養兒童,尤其是患有一定程度殘疾或先天性、慢性疾病的家庭寄養兒童
  • 南京市兒童福利院招募寄養家庭 每月付千餘元生活費
    原標題:南京市兒童福利院招募寄養家庭 每月付千餘元生活費   新華報業網訊 昨天下午,市社會兒童福利院在江寧谷裡舉行「我的夢,想有一個家」主題家庭寄養宣傳活動大會,公開向社會招募寄養家庭。  市社會兒童福利院從去年12月設立棄嬰安全島,接收的孩子數量激增,現有孤兒已達到850多名。
  • 寄養模擬,為孩子鋪就「回家」的路
    在2010年國務院通過《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中,就明確提出了要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孤兒保障制度,使孤兒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在拓展安置渠道上要按照有利於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採取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依法收養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孤兒。「孩子最大的出路還是回歸家庭,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