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今天啟動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根據規定,「浦江計劃」最高每項資助額度50萬元/團隊。
根據規定,「浦江計劃」A類(科研開發類)申報主體資質,申請人應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自然科學和技術研究;執行期限為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經費額度為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30萬元。B類(企業創新創業類)申報主體資質,申請人應在本市企業從事科技創新研究,或由申請人創辦科技型留學人員企業;執行期限為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經費額度為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30萬元。
C類(社會科學類)申報主體資質,申請人應在本市單位從事人文社會科學類創新研究,或由申請人創辦文創類留學人員企業;執行期限為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經費額度為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5萬元/人、50萬元/團隊。D類(特殊急需類)申報主體資質,申請人所從事的創新研究或創辦的留學人員企業,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資助領域,且由相關單位擇優推薦;執行期限為2020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經費額度為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5萬元或30萬元/人、50萬元/團隊。
申請人為來滬工作和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及團隊,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學人員、赴中國港澳臺地區學習的留學人員,或者中國港澳臺地區居民赴國外學習的留學人員,除滿足《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管理辦法》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註冊在本市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遵守科研倫理準則,遵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法規,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
項目責任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申請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即1970-01-01及以後出生),入選後須全職入境來滬創新創業,且每年在滬工作時間不少於9個月。
申報團隊的申請人應不少於3人,且全部成員均應符合相關申請條件,且須作為團隊被本市單位整體引進或作為創業團隊共同創業;來滬工作從事創新研究的留學人員一般於2018年1月1日後入境,來滬創業的留學人員一般於2016年1月1日後入境。在境外以留學身份連續學習或進修,及入境工作和創業時間均以出入境記錄為準等要求。
2020年度特殊急需類申報事項包括:年度資助領域為集成電路、人工智慧 、生物醫藥、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製造、環境資源、金融科技、國際貿易與服務、公共衛生管理、文化創意、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根據本市產業分布和發展特點,各區引進的緊缺類創新人才和留學人員企業,可通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留學人員創業園、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等單位或部門擇優推薦;具有有效博士後人員協議書等,且有效期基本覆蓋本計劃執行周期,可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擇優推薦。
【來源:周到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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