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9年 高職擴招錄取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6-24 閱讀量:64442]
各市、縣(市、區)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有關高校:
為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高職院校擴招相關工作要求,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有關高職院校擴招工作部署,現將錄取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應屆高中畢業生高職擴招
(一)招生計劃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完成後,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應屆高中畢業生高職擴招計劃。
(二)志願填報辦法
考生於7月9-10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志願填報平臺(www.zjzs.net)填報志願。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作為一個志願單位,實行專業平行志願。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志願。參加應屆高中畢業生高職擴招報名考試的考生及單獨考試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按規定填報志願。
(三)錄取
考生總分由語文、數學2科成績組成,滿分300分。錄取按考生總分實行專業平行投檔,投檔比例為1:1。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均相同時,再按志願順序投檔。是否徵求志願視平行志願錄取情況決定。
工作進程安排:
公布招生計劃 7月8日上午
志願填報: 7月9日8:30—7月10日17:30
平行志願投檔 7月12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2日16:30
公布徵求計劃 7月13日晚上
徵求志願填報: 7月14日8:30—17:30
徵求志願投檔 7月15日8:30
退檔錄檢結束 7月15日16:30
(徵求志願是否實施視計劃缺額情況而定)
二、退役士兵高職擴招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
(一)招生計劃
退役士兵高職擴招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計劃由省教育廳統一下達。院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統一公布。
(二)志願設置與填報
考生於7月9-10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志願填報平臺(www.zjzs.net)填報志願。每個考生可填報2個院校志願(傳統志願),每個院校可填報若干個專業志願(視院校招生專業數量而定)。考生還可填報「院校服從」志願。
(三)院校測試
考生參加第一志願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技能測試。二志願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測試成績院校間可互認,也可另行安排測試,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四)錄取
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確定的相關規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第一志願未錄取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直接提供給第二志願,由第二志願院校擇優錄取。第一、二志願均未錄取考生,按服從志願由院校徵求錄取。院校招生章程須於6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7月25日前招生院校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報備錄取名單。
三、考生體檢
高職擴招考生不再統一組織體檢。擬報考有體檢要求專業的考生,可自行前往報名所在縣市的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對照要求填報志願。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複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可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四、加強組織領導
穩定有序、高質量做好我省擴招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要求的重要任務,是緩解當前就業壓力、解決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狠抓工作落實,積極穩妥做好宣傳發動,科學規範做好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做好錄取,確保高職擴招錄取工作平穩順利。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