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稅務部門發布公告,11月1日開始,企業社會保險費正式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我們到底以後如何繳納社保呢?社保籌劃方式又有什麼新變化呢?今天帶大家一起看看~
2020年11月社保劃轉的一共有15個省、自治區、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包括:
而加上之前已經劃轉的18個省份(包括自治區,直轄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
全國36個省(未含臺灣)、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就都完成了社保轉由稅務局徵收的工作。
社保改由稅務局徵收後,將發生什麼變化?怎麼處理?下面小編就來仔細說說。
1
明確了!
社保繳納方式變了!
社保改由稅務局徵收最大的兩個變化就是「繳費」和「列印社保《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憑證」。這兩項工作將直接在稅務系統操作,其他的照舊。
如何繳費和列印憑證呢?
以四川為例,大概的流程就是這樣的:
1、社保系統推送繳費單
2、公司下載安裝「社保管理客戶端」繳費
3、「社保管理客戶端」列印憑證
具體步驟如下:
2、點擊下載社保費管理客戶端安裝包
3、安裝後啟動,選擇單位繳費人。
4、輸入稅號,查找並添加單位
注意:客戶端查詢到的信息是稅務局根據社保部門傳遞的單位、稅號進行繳費登記並自己分配到納稅人登記地區的稅務局,你只需要查詢確認即可。
5、首次登錄需要修改密碼,初始密碼是你社保編號的後六位。
按照完成就就能在這個社保管理客戶端完成繳費、列印社保單子的工作了。
如何申報繳納?
安裝完成後,一般銀行託收的企業,社保系統在月初自動生成繳費單,在5-10號自動「發出託收」立即推送稅務系統進行繳費操作。
如果有新增人員補繳,參保單位在系統自行生成繳費單,然後自行點擊「立即推送稅務繳費」,即可將繳費單據推送稅務系統進行繳費操作。
在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特殊繳費申報裡面,單位可以在這裡查詢險種和金額,核對無誤點擊提交可完成申報,核對有誤,可聯繫參保地社保、醫保部門核實,重新傳遞。
信息是社保局傳遞過來的,如果尚未傳遞,會提示你如下,那麼你只需要等待即可。
繳費方式可以採取批量扣費或者客戶端在線繳費方式。
批量扣費是指的籤訂的社保銀行託收協議,統一轉換為「稅庫銀」批扣協議。然後你就在指定銀行帳戶中存儲足額存款,銀行每月定期從帳戶上扣取社會保險費。
納稅人應通過四川省電子稅務局網頁版、「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或辦稅服務廳將共用協議批扣標誌選擇為「所有批扣」,並完成協議驗證,電子稅務局更改的具體流程如下:
1、 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綜合信息報告。
2、進入制度信息報告-網籤三方協議。
選擇修改,進入。
這裡修改為所有批扣(可辦理稅款、社會保險費實時扣款和批量扣款業務)。如果你無法修改成所有批扣,可聯繫稅務局進行修改。當然,如果修改不了也影響不大。
我們可以採取客戶端在線扣費,這個只要有三方協議就行了。一般單位的財務早就已經辦理了「稅庫銀三方協議「,其實就是單位與銀行間的託收納稅的三方協議,這個目前是共用協議,扣費也可以用。
我們直接登錄客戶端辦理社會保險費實時扣款就行。
實際辦理時候,直接使用社保費客戶端的三方協議繳費直接完成手動在線繳費就行。
如果你根本沒有三方協議,也沒有社保銀託收,那就需要去銀行或者稅務大廳繳納。
其實建議是辦理三方協議,這樣非常方便。可以在線新增。
繳費完成後,就可以列印開具《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憑證了,社保局將不再開具發票!
具體也在社保費管理客服端開具。
目前僅僅是改變了一下繳費渠道和列印票據的渠道,沒大家想的那麼複雜。
這裡以四川省為例,其他省份流程會有所不同,具體可以參照當地的通知,但是本質一樣,就是變了個繳費渠道和稅票列印渠道。
2
以前的避稅方法行不通了!
2020年最新社保籌劃方法!
社保籌劃到底有沒有既有效又無風險的方法呢?答案是肯定的。
今天先帶大家看看有關不同用工模式下個人所得稅和社保費是如何籌劃的。
1、勞動用工
勞動用工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屬於勞動關係。
工作中臨時工的概念,其實《勞動法》並沒有,其只有全日制勞動用工和非全日制勞動用工的說法。
相比全日制而言,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在試用期、工作時間、解僱保護、經濟補償、社保保險方面都更靈活。
具體我們可以看看下面這張對比圖:
個稅方面:
個人所得稅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不管是全日制勞動用工還是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勞動者取得的所得都是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由支付方按月代扣代繳。
比如kavin老師2019年1月應發工資是15000,按照實發工資8%扣除養老保險、2%扣除醫療報銷、0.4%扣除失業保險,12%扣除住房公積金,暫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第一步: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養老等扣除項-累計減除費用
=15000-(1200+300+60+1800)-5000=6640
第二步:以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去對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6640*3%-0=199.20。當月預繳個人所得稅199.2。
社保方面:
社保是勞動關係的法定隨附義務。《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對於全日制勞動用工來說,社保必須是依法繳納的,而非全日制用工下,《社保保險費》有規定,個人自願繳納社保,單位需繳納工傷保險,保障工傷風險。
《社會保險費》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勞務外包用工
前面說的勞動用工,其實不管是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在實質上都有從屬管理的一個關係在裡面。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個稅方面: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經營所得,是指: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個人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務用工關係按照「勞務報酬」或者「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勞務報酬由支付方代扣代繳。
社保方面:
勞務用工關係下,企業不負有繳納社保的義務。
3、勞務派遣用工
《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明確了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由三方組成,即勞務派遣公司、勞動者和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籤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勞務派遣公司根據用工單位的需求,派遣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勞動關係屬於派遣公司(與全日制的法規約束相同),三方之間是連帶責任。
個稅方面:
勞務派遣的勞動關係在是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動者的,和用工單位麼有關係,所以個人所得稅是由勞務公司按工資薪金代扣代繳。
社保方面:
社保關係也是在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繳納。
從上面幾種用工關係我們可以看出,解決用工單位社保壓力的用工方式無非就只有兩種。
(1)非全日制用工
(2)勞務外包合作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社保可以採取自願繳納,用工單位只需購買工傷,或者也以商業意外險方式補充替代。勞務外包合作方式不存在用工單位社保責任。
而全日制用工下,社保是法定義務,無法規避,不繳納就是風險,勞務派遣模式下,雖然社保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勞務派遣公司和派遣員工還是全日制用工關係,社保還是無法規避。
所以,大家可以發現,目前很多所謂用工成本籌劃的突破口就是業務籌劃,在用工模式上的結合使用,多元化用工。
設立風險防火牆,把社保風險轉嫁。
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的崗位通過勞務派遣方式用工,把社保風險轉移到勞務派遣公司,這種方式一方面受到比例限制(被派遣勞動者佔用工單位總人數不超過10%),更重要的一方面,勞務派遣公司也日趨規範,隨著社保徵管的加強,其也不願意承擔這部分風險,要求用人單位為派遣員工支付社保費用。
向非全日制用工轉化。
非全日制用工雖然社保問題不突出,但是這種用工模式在界定上非常嚴格,而企業用工真正符合非全日制形式的並不是太多,比如用工較多建築勞務,農民工哪裡能達到其每周不超過24小時的時間限制。
僱傭改合作模式
這其實就是是現在靈活用工的重點應用方向,僱傭關係改合作關係。
合作關係下社保問題解決了,但是成本發票問題又冒出來了,勞務報酬較高預扣率的個稅問題又凸顯了,面對分散的合作對象,發票和個稅代扣問題難以解決。
為給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實施全方位的服務,靈活用工平臺就如雨後春筍的出現了,平臺公司採用源頭代徵的方式(和稅務局籤訂代徵協議),通過個體戶模式(批量註冊)解決勞務報酬個稅問題(個體戶可按經營所得並核定個稅),通過合作模式的建立,由平臺公司解決用工單位的發票問題。
這種模式是符合多方利益的,新業態的經濟平臺解決了社保、成本發票、個稅代扣難題,勞動者解決了提供發票的難題,稅務局解決了徵管成本問題。
當然,與此同時,風險也同時存在,代徵的濫用,甚至以此模式行虛開之實,這些都是企業應該警惕的。
本文來源:會計說、部分素材源自:四川稅務局、二哥稅稅念、會計網等。財稅實務課堂整理髮布,如需轉載請務必註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