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路徑
(1)【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
(2)【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
注意:納稅人在首次進行資源稅納稅申報前,需由稅務人員進行資源稅稅種認定。已進行稅種認定的納稅人依據稅種認定信息,通過【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錄入資源稅稅源信息,錄入並保存成功後,通過【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申報資源稅。
2.操作步驟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點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進入稅源報告頁面。
(2)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系統自動帶出,無須填寫。選擇要申報的稅款所屬期起止時間,點擊右下角【採集】,填寫計稅信息。
(3)在【申報計算明細】模塊填寫計稅信息,其中「從價計徵」項目填寫【銷售數量】、【銷售額】2項必填項,若存在準予扣除的運雜費和準予扣除的外購礦,分別填寫【準予扣除的運雜費】、【準予扣除的外購礦購進金額】;「從量計徵」項目填寫【銷售數量】,若存在準予扣除的外購礦,填寫【準予扣除的外購礦購進數量】。
(4)若存在稅收減免優惠,可在【減免稅計算明細】處點擊「添加」按鈕填寫減免信息。對於已配置減免幅度的減免政策,「減徵比例」項自動帶出,並自動計算「本期減免稅額」,且「本期減免稅額」不可修改。若未配置減免幅度,可手動錄入「減徵比例」,並自動計算「本期減免稅額」,且「本期減免稅額」不可修改;也可手動錄入「本期減免稅額」,但是本期減免稅額不能大於「減免稅銷售額×適用稅率」或「減免稅銷售數量×適用稅率」。
(5)必錄項信息填寫完畢後,點擊「保存」按鈕,提示保存成功。點擊「確定」,完成資源稅稅源信息採集。
(6)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進入【財產和行為稅綜合納稅申報】,選擇需申報的的稅款屬期起止時間,勾選資源稅,點擊左上角「下一步」,進入合併納稅申報頁面。
(7)進入合併納稅申報表,自動獲取「資源稅稅源信息採集表」中已經採集的本屬期稅款信息。
(8)在主附表樹打開「減免稅明細申報附表」, 可查看在資源稅稅源信息採集表採集的減免稅明細信息。
(9)主表點擊「保存」按鈕,提示「校驗成功「,點擊「申報」按鈕,核對申報信息準確後,點擊「確認」按鈕,申報結束。點擊「確定」繳納稅款。
(10)申報錯誤更正。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點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進入稅源報告頁面,點擊右下角【採集】按鈕。
(11)申報錯誤更正。系統提示」該屬期已採集,如需更正請修改後保存「,點擊【確定】按鈕。其中」申報計算明細「和」減免稅計算明細「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12)申報錯誤更正。修改完成後,點擊」保存「按鈕,核對無誤後,點擊」確定「按鈕,系統提示」提交成功後「,點擊」確定「按鈕,稅源信息修改成功。
(13)申報錯誤更正。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申報錯誤更正】,進入【申報錯誤更正】,選擇需申報更正的的稅款屬期起止時間,點擊」查詢「,選擇所需更正的申報表,點擊右側」更正申報「按鈕。
(14)申報錯誤更正。進入」錯誤更正「頁面,點擊」更正計稅「按鈕,申報表信息自動變更,點擊」申報「按鈕,注意系統提示,確認無誤後點擊」確定「按鈕,跳轉至繳納稅款界面。
(15)申報作廢。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申報作廢(稅收)】,點擊進入【申報作廢(稅收)】。
(16)申報作廢。選擇需申報更正的的稅款屬期起止時間,點擊」查詢「,選擇所需作廢的申報表,點擊右側」作廢「按鈕。
(17)申報作廢。注意系統提示信息,確認作廢后,點擊」確定「按鈕,申報作廢成功。
(18)稅源採集信息作廢。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點擊進入【資源稅稅源信息報告】,選擇要作廢的稅款所屬期起止時間,點擊」查詢「按鈕,勾選要作廢的稅源採集信息。
(19)稅源採集信息作廢。點擊右下角【作廢】按鈕,系統提示」確認作廢「,點擊」確認「按鈕後,作廢成功。
來源:滁州市稅務局
【來源:滁州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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