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城
2017-05-22 15:38 來源:澎湃新聞
5月21日,有媒體報導說,此前網上流傳的「以後國內航段不能用護照坐飛機」一說屬實,並表示該說法來源於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目前,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合肥新橋機場等機場已開始實行這項新規。
如果這一說法確實屬實,那麼,對很大一部分使用護照訂購機票並出行的旅客來說,會產生很大的不便。但值得注意的是,媒體報導時僅引用了民航局相關規定的文件名,並未指出援引自哪條具體規定。而查詢最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CCAR-339-R1),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了,「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應當出示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和有效乘機憑證……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
那麼,這一被媒體證實的「新規」,是否存在,又會造成何種影響?與民航相關部門聯繫密切的多個航空自媒體發文稱,目前處於「靈活執行期」,各地機場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根據「新規」執行國內航段不得使用護照搭乘,但「新規」來自一份「神秘文件」。由此,國內航段不能用護照乘飛機的「新規」,十分弔詭。
當前,國內許多二線城市機場開航了一些需在國內經停的國際航線,如重慶-北京-舊金山航線,此類航線的明顯特點,就是有一段國內航段的飛行。眾所周知,搭乘國際航班需使用護照,且訂票時僅需輸入護照號。如果按照「新政」執行,那麼從重慶出發前往舊金山的旅客,就必須得攜帶身份證和護照同時進行身份驗證,如未帶那顯然是會被拒絕登機。民航局此舉,或許是出於加強措施保障航空安全,但如此行為無法逃脫「懶政」嫌疑,就如同早前熱議的奇葩證明「證明我是我」,難道護照就不是公民有效身份證明了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且不說報導中「新規」所依據的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明確規定,5月1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官網的公眾留言諮詢欄目裡,「本欄目編輯」以官方身份答覆了一位網友關於國內航段不能用護照飛行的提問,表示可以使用護照搭乘。所以,這前後不斷矛盾的「新規」,更加讓人質疑民航局此舉初衷。
就此次事件而言,如果要求國內航段搭乘使用身份證,就是將職能部門負責保障航班安全的責任轉移到了民眾身上。身份證作為最常用證件,能夠比護照更好地獲取相關乘機人的安全記錄。但是,身份證並非中國公民在國外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國際飛行攜帶身份證不方便且不說,萬一身份證在國外遺失,那麼按照新規,回國後還將無法在國內搭乘航班。此外,「新規」也並未設定緩衝期、並未對已用護照購票旅客出臺對應解決措施……一團糟的背後,更突顯了增加民眾的負擔、「不擔風險」的懶政之風。
所謂「國內航段不能使用護照」到底怎麼執行,面對一片質疑、「各說各話」,民航局應該儘早做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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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護照國內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