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邁向縱深
11月6日上午, 2020年麗江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布會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麗江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的嚴打高壓態勢,攻堅突破了一批涉黑涉惡案件,高質高效審理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極大地增強了全市各族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惡團夥34個,其中涉黑組織5個、涉惡犯罪集團7個、涉惡犯罪團夥22個,共刑拘犯罪嫌疑人434人,破獲刑事案件382起;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132人,平均重刑率達29.4%。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117件14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8人,組織處理2人,移送司法機關13人。今年以來,我市專項鬥爭強勢推進,取得了明顯成效,1—9月全市刑事立案、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兩搶一盜、命案同比下降22.2%、8.1%、28.5%、36.8%。
「線索清倉」 確保把每一條線索查深查透
按照「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的基本思路,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全面開展線索摸排,鼓勵群眾積極檢舉揭發黑惡線索,做到了收集線索及時有效,舉報獎勵發放到位。同時,加強涉黑涉惡線索分析研判,建立完善線索核查機制,做到了循線追蹤、逐條調查、對帳盤點。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掌握有效線索2469條,已核查完畢2454條,核結率99.39%。嚴格依法辦案,推動「案件清結」。全市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認真履行職責,有力推動黑惡案件依法快偵、快訴、快審、快結。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惡犯罪團夥34個,已一審審理終結33個。對尚在審查起訴期的1件案件,政法機關將按要求在法定最低期限內辦理。
「打財斷血」 徹底剷除黑惡犯罪經濟基礎
充分發揮「打財斷血」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有力推動「黑財清底」任務落實;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凍結、評估、拍賣等執行措施,徹底剷除黑惡犯罪經濟基礎;開通司法機關查詢、扣押涉黑涉惡資產「綠色通道」,努力實現涉案財產全查清、利益鏈條全挖出。截至10月31日,打處的34個涉黑涉惡案件,共查扣涉案資產3800餘萬元。
「傘網清除」 查處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紀檢監察機關是「打傘破網」 的主力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組建22個工作專班,實行一案一專班,對已偵破的涉黑涉惡案件,逐案過篩、循線深挖。對所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實行提級辦理、快查快結。與公安機關同步上案,進行「點對點」的深挖徹查,抽調精幹力量,組建「打傘破網」尖兵團隊,深入開展「兩個一律」「一案三查」,對沒有打出「傘」或者打「傘」不徹底的,進行集中攻堅突破,確保查深查透每一起黑惡案件背後的「傘」「網」「鏈」。
截至10月底紀檢監察機關針對公安機關偵結的34個涉黑涉惡案件,共查處背後存在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27個,共立案查處117件14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8人,組織處理2人,移送司法機關13人。
「強基固本」 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
組織部門切實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聚焦12種軟弱渙散問題,全覆蓋開展摸底排查,紮實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持續抓好村組幹部任職資格聯審,專項鬥爭以來,共聯審出問題村組幹部437人,需要清理的人員均已清理並補齊;實行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分析研判和縣級備案管理,對全市466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完成縣級備案管理。推進村(社區)幹部任職資格聯審工作常態化,將聯審範圍擴大到村組一級幹部,堅決將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村(社區)幹部清理出去,保證基層幹部隊伍「純潔性」同時注重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持續推進村(社區)幹部能力素質和學歷水平的雙提升。
「包案到人 跟案到底」 確保公正高效的審理涉黑惡案件
全市法院均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形成打擊合力。實行院領導包案制,定期督導,持續傳導壓力,嚴格依法辦案,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嚴格按照法定標準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惡勢力犯罪,把握好「從重從快」方針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行涉黑涉惡案件「雙掛帳」和領導「包案」制,整合審判資源,加大掃黑除惡專業合議庭建設力度,提升審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不拔高」「不降格」 確保案件定性準確
全市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檢察工作職責,確保涉黑涉惡案件決不「拔高」、也不「降格」。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同時,注重與公安、法院溝通協調、加強對涉黑涉惡案件的共同分析研判,確保案件定性準確。堅決貫徹「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的工作要求,對公安機關已立案的涉黑涉惡案件開展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引導偵查取證,在起訴階段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和定性問題統一認識。確保案件「不拔高」「不降格」。
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統領 不斷優化社會治安環境
全市公安機關以創造良好社會治安環境和營商環境為目標,把「警情下降、治安好轉、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和檢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的重要標尺,堅持專項鬥爭牽引專項整治,日常整治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方式,以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為抓手,組織開展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製販毒品(淨邊2020)、走私、偷越國(邊)境、破壞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等10餘個專項行動,全面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今年以來,全市刑事立案、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兩搶一盜、命案同比下降22.2%、8.1%、28.5%、36.8%;其中,全市命案發案同比減少7起,破獲命案積案9起,現行命案保持全破。
小貼士:
「套路貸」作為一種新型犯罪,越來越受到大家關注。如何區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
答:第一,「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籤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第二,「套路貸」與平等主體之間基於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貸關係存在本質區別,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是為了到期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收回本金並獲取利息,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會在籤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行為。
總之,「套路貸」與普通的民間借貸兩者有著本質區別。民間借貸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護,而「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實質上就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依法應受法律懲處。
來源:麗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