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萬達廣場停車場「任性收費」被質疑 回應:總部定的收費標準

2020-12-19 大河客戶端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房琳 顏釗 文圖

每到晚上或周末時刻,三門峽萬達廣場停車場「車滿為患」。

但是,今年以來,不斷有市民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投訴,該停車場收費「太任性」,想咋收就咋收,具體表現在:

不斷調整收費政策,從去年剛開始的免費,到前3小時免費,再到現在按時段收費白天5元夜間10元,「收費標準」不斷提高;

收費政策「不合理」,尤其是現在實行的按時段收費做法,不少車主停車時間正好跨白天和夜間兩個時間段,有的被跨時段累計收費15元,有的車主停車不到1小時,按照夜間時段10元收取。

此外,停車場不收人民幣現金,只收微信或支付寶轉帳,也給車主帶來不便。去年曾經有一段時間,停車場還實行只能下載他們軟體交費的做法。

事實到底如何?若如市民所說,萬達廣場停車場的做法合理合規嗎?近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專門到現場調查核實並採訪各方說法。

講述:停車跨了夜間時段5分鐘,被累計收費15元

三門峽市民陳女士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講述了自己「停車跨了夜間時段5分鐘,被累計收費15元」的遭遇。

陳女士說,今年2月份,有一天晚上7點多,她和朋友去萬達購物看電影後夜間23點5分開車離開停車場。交停車費時,收費員告知她停車跨了白天8:00至23:00和夜間23:00至次日8:00兩個時間段,按照白天5元夜間10元的收費標準共計收費15元。此外,不收現金,只能微信或支付寶轉帳。

陳女士質疑不合理,收費員表示「是公司的做法,她也不清楚沒辦法」。陳女士只得微信支付了15元離開。

在採訪中,陳女士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出具了相關交費憑證。其手機轉帳記錄顯示支付時間確實是夜間23點5分。

除了陳女士,還有市民反映,跨時段停車時,往往按照夜間的10元標準交停車費。

核實:停車不到1小時交了10元

為了核實市民的說法,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也於近日駕車來到三門峽萬達廣場停車場。

記者看到,在停車場的各個出口,都有一個關於收費標準的公示牌,上面寫著:30分鐘內免費停放,白天8:00至23:00,按照車輛進場5元/次,夜間23:00至次日8:00,按照10元/次,依此累計。

記者於當晚10時39分將車開進停車場,11時23分駛離。離開時,停車場計價系統提示繳費10元。

交費時,收費員表示只用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不收現金。記者稱不會用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經過堅持,現金給了收費員,收費員又通過自己的微信給停車場收費系統裡轉了停車費。

解釋:三門峽萬達公司稱停車場收費標準是總部定的

三門峽萬達廣場停車場的價格標準是如何定的?為什麼要分時段收取停車費?收費標準是否合規合理?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了三門峽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一王姓經理。

「在夜間時段離開停車場,因此就按10元收。」王經理說,停車場按時段收費也是將資源充分利用,因為現在許多車沒地方停,這樣也能給大家提供停車的地方。

王經理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三門峽萬達廣場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是由萬達集團總部定的,停車場是全國統一管理的,「全國每個城市的萬達廣場分A類商場、B類商場等,因此每個商場的收費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鄭州的萬達廣場收費肯定要比三門峽的高。」

對於該停車場的收費情況是否在物價部門有報備,王經理說,萬達集團是一個大企業,收費標準在物價部門有報備,但只能向公安機關或者其他執法部門提供,無法向記者提供。

對於不收現金的問題,他解釋說,因為這個停車費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直接入到總部的帳上,所以只能這樣支付。

隨後,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聯繫到三門峽市物價檢查所。

該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萬達廣場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在物價檢查所有報備,「這個停車場屬於自建停車場,可以自主定價,手續也可不報備,人家如果給咱送一個也可以,但是人家不送也不違法,我們也沒法管。」

至於車主被跨時段累計收費一事,是否應當區別對待,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沒有辦法管。

說法:律師稱停車場做法「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對於此事,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先後採訪多名律師發表看法。

河南恆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春生表示,雖然萬達廣場停車場屬於自建停車場,其分時段收取停車費也可以理解,但特殊情況也應該區別對待,「雖然跨了時段,但是停得時間不長,應該按照時間長短來收,而不是按跨時段之後的標準來收。」

「停車場的這種做法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孫春生說,根據《民法通則》裡的解釋,民事主體應依據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以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不能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他人,合理性也就是說,不能違背正常人的思維。

對於停車場用微信或支付寶收費不收現金的做法,孫春生說,微信或支付寶支付只是一種支付方式。根據我國《人民幣法》規定,任何商家不得拒絕使用人民幣交易,因此萬達這種收款方式不合理。

「顯然不合理」,河南文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鋒義認為,雖然跨了時段,但是停車場所有方應該考慮其公平性和合理性,比如跨時段後不長時間停車,比如跨夜間後不超過一個小時或者兩個小時,也可按照白天的收費標準來收取。

採訪中,多名車主告訴記者,大多數市民晚上去在萬達廣場吃飯或者看電影購物,一般兩三個小時,如果按照夜間收費或者跨時段累計收費,確實不合理。

「即便物價部門管不了,也不能這麼任性收費吧。停車場本身是為商業配套的,只有合理合規更好地服務市民,萬達廣場才會被更多的市民接受。」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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