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中山市召開第49場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盧祖華介紹清明期間中山市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
▲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盧祖華
在全國上下全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時期,為避免清明祭掃引發人流聚集,規避疫情傳播風險、防止人為原因引發森林火災,就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建議:
一、鞏固疫情防控成果,構築防火戰線。當前,中山市處於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特險疊加期,節前,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陪同應急、公安部門聯合部署,聯合檢查,對全市有林鎮區進行全面的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指導各有林鎮區制定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細緻排查了山頭、人頭、墳頭、田頭、村頭,進山路口等「五頭一口」重要場所入口以及村邊、田邊、路邊、墳邊、庫邊等「五邊」重點區域火災隱患,全面開展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遊景區內可燃物的「五清行動」。全市重點林區共設立246個檢查站點,安排專人備勤,保持臨戰狀態,嚴陣以待,防止群體性上山活動,全力捍衛我市「戰疫」成果。
二、遵守森林防火規定,倡導文明祭祀。3月29日,雲南連續發生幾起重大的森林火災,經初步查明是工程施工和人員上山祭祀引發的,3月30日,涼山州西昌市突發森林火災導致19人犧牲,令人痛心惋惜。山火猛於虎,星星之火可毀萬林,清明節將至,因祭祀燒紙引發火災的事件頻發,輕則損毀林木,重則傷人傷己。
呼籲大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不參與聚集性祭掃活動,做到文明祭祀、低碳祭掃,嚴格遵守市政府的禁火令,在清明期間不進入林區活動,嚴禁在林區燃放煙花炮竹、焚香等高危行為,嚴禁私帶火種上山或在林區野炊,以防引發山火,避免悲劇重演。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1.造成森林火災,燒毀他人林木要承擔賠償責任;2.違反野外用火規定,將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3.發生森林火災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嚴格自我約束。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廣大市民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制度,不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不在林區吸菸、燒烤、野炊,不私自組織燒荒、燒田基草等農事活動;山邊林邊的工程施工要做好防火措施;對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加強教育引導。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撥打110、119或12119報警。
記者 周映夏 黎旭升
文章來源:中山日報
責任編輯:王可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