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原因、條件、目的、動機的區分
歷史背景:指事態發生、發展、存在和變化起重要作用的歷史條件或現實環境,可分為國際因素和國內因素。國內因素往往包括事件發生前的比較長的一段時間裡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直接原因(導火線、藉口)等諸因素,「歷史背景」雖包括「原因」,但「原因」的得出還需要進一步提煉概括,除此之外,背景往往還包括事件發生前的醞釀過程。
歷史原因:是指造成某種結果或引起其他事情發生的條件,是根據大背景分析得出的結論。我們通常按照原因的來源把它分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按照原因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分為偶然原因和根本原因;按照引發作用的大小分為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主觀原因是來自歷史事物當事人方面的內部因素,所以又有人稱之為內部原因。客觀原因就是當事人之外的原因,也稱之為外部原因。
偶然原因和根本原因就是研究原因和結果之間偶然和必然聯繫的問題。偶然原因,表面上不經過中間事物,因一個偶發事件直接誘導一個結果的出現,所以它帶有很強的偶然性,不具有本質的必然聯繫。偶然原因也有稱直接原因和導火線、藉口等等。導致一個結果必然出現的歷史事物就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具有本源性和不可替代性,它預示著歷史事物的必然產生和發展方向。
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是有機聯繫的一對概念。主要原因是諸多原因中起重要和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次要原因是在諸多原因中重要性較差、不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
歷史條件:也叫「前提」。指制約、影響事物發生、存在和發展變化的諸因素,具備了哪些條件才會以後的某一件事。它同「原因、背景」意思差不多,但一般指包括積極方面的原因,產生的也只是積極的結果。原因是已經存在,可能會導致結果的因素;條件是已經存在,不一定導致結果的因素。
嚴格說來「背景」所包含的內容比「條件」和「原因」更寬,縱橫的範圍更廣,「原因」和「條件」只是「背景」的組成部分。命題時,「歷史背景」常和「原因」混用,往往問某事件發生的背景實際上就是問該事件發生的原因,但實際上仔細分析,二者還是有區別的。例如,太平天國運動發生的原因包括鴉片戰爭後外國的繼續侵略、清政府的加緊搜括,使人民負擔加重、階級矛盾激化(根本原因)和1849年前後廣西的連年災荒、農民紛紛起義(直接原因)。但若問「太平天國運動是在什麼背景下發生的」,則除了上述之外,還應該敘述洪秀全、馮雲山的早期反清活動如何為起義作了長期的醞釀、組織工作。
目的:指想要達到的地點、境地和要得到的結果,是最直接本質的表達。它反映一定階級、團體、個人等的主觀願望。根本目的一般指當事者從其階級本性(立場)、階層(集團)利益、民族利益或所處的歷史環境等方面出發所要達到的最終結果。直接目的一般是指與某一歷史事件有較為明顯的、直接的聯繫,並直接促使其發生的目的。
動機:是推動一個人進行活動的心理動因或內部動力。動機是驅使人們去活動的內部原因,而目的則是人們通過活動所要達到的結果。
編輯:趙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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