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趙朋樂)吳謝宇涉嫌「弒母案」於12月24日上午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吳謝宇表哥、舅舅及其父親的朋友到場旁聽。
吳謝宇父親的朋友陳先生表示,吳謝宇曾以母親的名義向他借款 。但出於對其父母的情誼,他已經不在乎被借的錢財,希望法院不要判處吳謝宇死刑。
陳先生提到,庭審從9時持續到12時許,吳謝宇當庭痛哭,並表示認罪,法院未當庭宣判。
檢方指控其構成故意殺人等數罪
12月24日,新京報記者從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獲悉,今日上午,法院公開審理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上半年,吳謝宇產生殺母親謝天琴(被害人,歿年48歲)之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後,於7月10日在家中將謝天琴殺害。作案後,吳謝宇謊稱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款共計144萬元予以揮霍。
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後向他人購買10餘張身份證件。2019年4月,吳謝宇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
法庭上,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並出示了相關證據,吳謝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吳謝宇當庭痛哭表示認罪
據陳先生介紹,他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也旁聽了此次庭審。此前,吳謝宇曾向以其母親的名義借錢,吳謝宇舅舅出借近80萬元,陳先生及父親其他朋友共借款60萬元左右。
陳先生表示,庭審主要圍繞檢方指控的罪名,未涉及吳謝宇逃亡後的生活細節。
對於犯罪動機,吳謝宇在庭審中供述稱,自父親去世後,他一直感到心中鬱悶,「父親不在了就沒有家的感覺」。他看了母親的日記和信,感覺母親活得也很累。到了2014年,他上大學期間,心理問題愈發嚴重,總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也因此每周去醫院接受治療。
陳先生提到,庭審中,吳謝宇稱,他曾多次產生自殺念頭,有一次在酒店想要跳樓自殺,由於頂樓窗戶封死未能實施。他認為母親也很痛苦,也想求死,因此決定把母親殺死後自殺。
至於具體的犯罪細節,吳謝宇供述稱,他趁母親彎腰脫鞋時,用啞鈴重擊其頭部。事後自己為什麼沒有自殺,吳謝宇沒有做過多闡述。此外,他還在犯罪現場設置監控,為了在警方查到案件時有所準備。
對於作案後以母親的名義向親友借錢。陳先生表示,吳謝宇稱,因認為親友沒能幫忙挽救父親的性命,他心生恨意,所以借錢報復。現在比較後悔,願意以家中房屋抵債。
陳先生透露,吳謝宇舅舅對他表示諒解。出於對吳謝宇父母的情誼,他們已不在乎被借的錢財,希望不要判處吳謝宇死刑。24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吳謝宇舅舅電話,均無人接聽。
陳先生提到,吳謝宇在庭審中多次痛哭。
在最後陳述階段,吳謝宇表示他非常後悔,願意認罪,也希望被判重罪,但不想被判死刑。他表示自己還可以勞動,希望將自己的經歷寫出來,讓他人引以為戒。
編輯 左燕燕
校對 李立軍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