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試卷
考場紀律
樂理考試時長:
第 1-3 級:1.5 小時
第 4-5 級:2 小時
第 6-8 級:3小時
考生如有感官障礙症、閱讀障礙症或其它特殊生理需求,可獲準考試加時。
考試當天建議考生至少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攜帶好ABRSM樂理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原件。考生遲到35分鐘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考試全程有專人監考。監考人員必須當著考生面拆封試卷袋。考場紀律如下:
考生必須獨立答題,不得攜帶筆記、音樂計算器或任何書籍
考生如違反上述規定或幫助他人舞弊,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必須將姓名標籤貼在試卷上方
考生答題字跡須工整清楚,否則可能被扣分
考生不得複製試卷或將草稿紙帶出考場
考試時長印在每頁答題紙頂部
如發現試卷分發錯誤、漏頁或頁碼不對,可舉手詢問
考試時不得大聲喧譁、交頭接耳,否則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ABRSM會為考生提供草稿紙;考生須自帶文具(鋼筆鉛筆、橡皮檫)。考生不得攜帶手機、電子設備、或其他未經許可的資料進入考場,例如私人手稿、紙張、錄音設備、以及可以展示鋼琴鍵盤的資料等。
開考40分鐘後,考生可以提前交卷離開考場,離場後不得再次進入。離場的考生,不再受監考人員或ABRSM的監管和臨時照看。
監考人員收每份試卷時,須檢查並確保考生姓名清晰寫在試卷上方。
監考人員在離開考場前,按規定把試卷封在密閉的信封內交與ABRSM。
試卷在發回ABRSM的過程中如有遺失或損毀,ABRSM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發生這種情況,予以退還報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