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看到一則新聞,陝西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被誘導陪酒。這些學生都在職業高中上學,針對此事,警方開展行動,抓處了三名組織者,查處涉事的三家KTV。學校方面因為社會壓力,對相關老師均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理。
這件事之所以引發多方熱議,是因為警方做出的回應是「這些女生過分追求吃穿」。
什麼樣的孩子會上職業高中?肯定在學業上不行,而一個女孩子學業不行到要上職業高中,除非她天資蠢笨,否則家長難辭其咎。
家長以為把孩子送到職業高中裡面住校,學校和老師能夠對他們進行約束管理,這是天方夜譚,也是自欺欺人,只是眼不見為淨而已。
曾有一朋友,她的父母都在上海打工,一人留在這十八線城市,跟著親戚過。她不願意寄人籬下,就選擇初中寄宿,中考成績不理想,於是上了職高。
上了職高后的他,儼然是個「小太妹」形象。長大後她回憶:因為上職高的女生,心思都不可能放在學習上,大多都在比外表、衣服、手機、首飾等等。看書的女孩在那裡就是異類,這麼喜歡讀書怎麼會去那裡呢?這是大環境所導致的。
而學校老師對學生的教育理念很簡單:會不會讀書沒關係,只要不給學校惹事就行。其他想談戀愛、想翹課隨便學生折騰,這些孩子就是來這裡浪費三年時光而已,混個畢業證就可以了。
所以警方說這些女生過分追求吃穿,是情有可原的。在這裡上學,不比吃穿難道還比學習?如果說這些女生來自于衡水中學或者北京外國語學校,那這件事就不可能如此草率了結。
說那些家長互相推諉不承認是自家孩子的錯,也情有可原,來這裡的家長不可能多重視孩子的學習,而連孩子的學習都不重視的家長,又怎麼指望他們重視孩子的身心發展呢?
警方還提到「應增強對誘惑的抵抗力」,這件事處理了一群人,卻唯獨少了家長。看似那些女生是受害者,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我曾聽過一個段子:小姑娘濃妝豔抹的陪酒,媽媽桑和客人不會在乎她有沒有成年,但客人會在乎他叫小妹喝的酒,小妹有沒有乾脆地喝下去。
「喝一杯啤酒200元」換你,你喝不喝?不喝,那就加價,到2000元,再不喝,20000元。誰和錢過不去?可這是錢的事嗎?不管多少錢,只要你因為錢喝了,那就是沒有抵抗住誘惑。
這不是能不能抵抗住誘惑的事情,但凡能抵抗住的誘惑,都只能說明誘惑不夠大。
所以柏柏想表達的是什麼呢?
那就是家長的責任非常重大,不僅要樹立孩子正確的三觀,還要給孩子構建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尤其是孩子還未成年時。
這群未成年孩子甚至不知道他們做這些事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什麼,也不知道這樣賺錢是不對的,因為家長把他們送到那個環境中,他們身邊所接觸到的三觀就是這樣,而家長撒手不管,也沒有及時幫其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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