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呂梁,13歲初中生小娟遭校長毆打,並且強迫小娟按照他口述的內容寫下性行為檢討書內容引起廣大網友議論。
事件起因是在11月30日,班主任向校長反映小娟和該校的一位男生有早戀現象,並多次在晚上熄燈後讓該男生進入宿舍在床上停留較長時間,故校長在當晚 十一點讓老師把小娟帶到了 校長室,核對情況,由於詢問小娟她沉默不語,於是 校長打了小娟,逼其按照他說的話語寫了一份將近400字的檢討書,期間小娟已經向想校長表示自己並沒有做過,但是校長還是讓其寫下了檢討書,內容包含大量關於性行為的描述,內容不堪入目。下圖為檢討書內容。
因為小娟是寄宿在學校的,12月2日,小娟回家家人發現其異樣,檢查小娟身體時發現全身多處淤青,臀部地方也有淤青。 於是小娟向家人說出在學校發生的事情, 家人隨即找校長詢問,校長說因為小娟有早戀行為,自己一時情急打了她 。之後家人帶小娟去多家醫院做了檢查, 檢查結果均顯示小娟處女膜完好,但是全身多處挫傷。
家長認為校長嚴重違背師德, 不應該在晚上十一點叫小娟到其辦公室,並毆打她隱私部位,還讓其寫出一份小娟實際沒有做過的檢討書,對小娟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並表示小娟以前是一個非常開朗的小女孩,發現這件事情以後孩子不怎麼說話,飯也吃得少 ,現在需要心裡輔導,所以向校長索賠20萬但是遭拒。現在此事件當地的公安局和教育局都在調查當中,相信很快就會有個結果。
說說我對於此事的看法,我認為校長的做法是及其不當的,發現這種情況首先應該先在適當時間約談兩位學生,然後告知家長,而不是體罰學生 ,不按照你說的言語的話就體罰, 逼迫學生寫下性行為檢討書。對於學生小娟,早戀是不對滴,學校宿舍是公共區域,不能讓一個男生進入你們幾個女生共同的領域,另外幾個女生會介意感到不自在。
不知道大家看法是不是和我是一致的?有另外看法的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