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 07:31圖文來源:南京日報
12月10日,隨著高淳區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對文物保護檢察建議辦理情況作出回復,2019年高淳區檢察院在社會治理、公益訴訟等方面提出的各類檢察建議31件次,實現件件有回覆,採納率達到96.8%。
高淳檢察院探索工作新機制
今年31件檢察建議採納率達96.8%
南報網訊 (通訊員 雒呈瑞 丁曉頭 記者 徐寧) 12月10日,隨著高淳區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對文物保護檢察建議辦理情況作出回復,2019年高淳區檢察院在社會治理、公益訴訟等方面提出的各類檢察建議31件次,實現件件有回覆,採納率達到96.8%。
今年3月,市檢察院下發《關於開展「食品藥品案例領域從業資格禁止令落實情況專項公益訴訟活動」的通知》,這一行動的開展正是得益於「高淳經驗」。
2018年12月,在辦理周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時,辦案人員發現周某曾因同樣行為受到處理,系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屬於應當納入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人員,但市場監管部門未對失信行為人周某有效監管。於是,辦案人員針對食品藥品領域刑事案件中「從業禁止」判項難以執行的問題,向區市場監管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局將違法行為涉事企業和個人列入「江蘇省市場監督信息平臺」黑名單,予以動態監管。
市檢察院以此案為開端,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食品藥品案例領域從業資格禁止令落實情況專項公益訴訟活動,共梳理食藥領域刑事案件883件,督促監管部門將768個自然人和13家企業納入我市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和信用系統,他們將在一定期限內、甚至終身不得從事有關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以前制發的檢察建議,回復率高,但是問題是否解決還得打個問號。」高淳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端春輝說,為保證檢察建議的效果和「剛性」約束力,高淳區檢察院積極探索檢察建議工作新機制。2018年12月10日,高淳區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南京市高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下稱《決議》),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檢察建議的適用範圍、制發原則、備案程序、執行程序。
「人大的決議為檢察建議注入剛性,檢察監督也為人大監督延伸了手臂。」端春輝說。
在辦理農村基層小型招投標過程中2件違法犯罪案件時,高淳檢察院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部分無施工資質人員借用他人資質參與招投標過程監管不嚴等問題,向高淳區城建局和相關鎮政府建議全面排查整治「違規拆標、借他人資質參與投標」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城建局領導對檢察機關的監督表示誠懇接受。目前,全區小型招投標實施辦法已經出臺,按照辦法的規定,將有效減小乃至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
高淳區檢察院發出的檢察建議大都突出民生,直面問題,有很強的針對性。今年初,結合最高檢發出「一號檢察建議」,針對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轄區學校安全管理隱患等問題,高淳區檢察院向區教育局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全面排查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強化安全教育。隨後,該院與區教育局、團區委等會籤《高淳區新時代校園法治建設實施方案》。此外,該院針對一起涉嫌敲詐勒索案中律師違規履職情況,分別向雨花臺區司法局和南京市律協提出檢察建議,市律協迅速開展調查,暫停該律師代理行為,要求在行業內引以為戒、規範執業。
「今年以來,通過檢察建議,高淳區一批社會治理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11月28日,南京市暨高淳區2019年檢察工作通報會召開,高淳區檢察院檢察長肖水金專題通報了檢察建議工作開展情況,得到了全國人大代表邢青松在內的與會代表充分肯定。」端春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