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教育局
關於下達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結合各縣(區)和學校的辦學實際,制定了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肅招生計劃,切實完成2020年招生任務
2020年全市初中畢業生49775人,其中中考報名42241人。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總數48016人,其中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27830人,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性計劃20186人,計劃數佔初中畢業生數的96.5%,普職比為58:42.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進行錄取,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超班容量錄取,確保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各中等職業學校要以招生計劃為指引,加大宣傳力度,擴寬生源渠道,努力完成招生任務。招生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再以任何理由予以調整。
二、強化招生紀律,規範招生過程管理
要嚴格執行河北省教育廳《關於2020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教明電[2020] 93號)、張家口市教育局《關於印發2020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張教發 [2020] 3號)和河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職成辦[2020] 1號)等文件要求,嚴格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考志願、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進行錄取。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中考招生前自行組織任何與招生有關的考試,不得違規提前招生;不得錄取本市(各縣自定)劃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同時做好本區域防止優秀生源外流工作;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嚴禁「人籍分離」。中職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辦學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落實「陽光招生」,嚴禁在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虛假宣傳、欺騙招生。民辦學校享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利,並與公辦學校同期招生。任何學校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無關的任何費用。
三、落實信息公開和違規查處
(一)各縣區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及時準確完整發布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及錄取結果,做到陽光招生。同時組織各初中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將普高和中職招生政策及時宣傳到位,履行宣傳告知義務,做到每一位初中畢業生和家長應知盡知。
(二)加強屬地管理,認真落實受理和查處責任。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考試部門,認真受理甄別對違規招生的舉報信息,對於實名舉報應做到有報必核,並及時反饋。
(三)堅持全程監督,堅決查處違規行為。全面對照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堅決制止並糾正違規招生行為,對於發現並查實的違規招生行為,按照事前叫停、事中糾正、事後處罰、終極追責的違規查處程序及時作出處理和通報。對於違規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依規依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努力營造我市良好的教育生態。
附件:
1. 張家口市2020年普通高中學校指令性招生計劃表
2. 張家口市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性招生計劃表
張家口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
來源:張家口市教育局官網
編輯: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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