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糞提 審丨易桉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浪子回頭金不換」,這尤其適用於那些犯下罪行,妄下潛逃下去的人。即便亡命天涯,暫時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但內心的煎熬也絕不輕鬆。他們往往不敢使用身份證,過著居無定所的悲慘生活。
近日在西北的甘肅省,就有這樣一個「逃犯」,他因為三十年前的一場打鬥,每天提心弔膽,惶惶如驚弓之鳥。終於,他想著坦白從寬,能得到內心解脫,走到公安局自首,但公安卻回復他說:「你根本就沒有案底呀!」
三十年前年輕氣盛打架出頭,事後怕擔責亡命天涯
時光轉回到三十年前,「逃犯」李米虎還是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那時他為人豪爽、仗義,喜歡結交朋友,替人出頭。1990的一個夜晚,李米虎約上一個朋友一起喝酒,正當觥籌交錯,氣氛正酣時,卻與鄰桌的幾個人因為小事發生了爭執。雙方互相謾罵,大吵起來。
隨後那夥人一路追打到了李米虎朋友家,並且把他家砸了個稀爛。李米虎自認為不能袖手旁觀,迅速加入了鬥毆中。據他說,當時自己亂打一氣,因為喝了酒,也不知打的有多嚴重,就跑回了家。
一夜酒醒之後,李米虎後怕了,他擔心自己出手太重,或許傷人了。正擔心時,恰巧警笛響起,李米虎立刻覺得天塌地陷,覺得警察來抓自己了。他來不及多想,迅速收拾行李,踏上了亡命天涯的旅程。
煎熬數十載終於想通,自首才知是烏龍
可李米虎自己也沒能料到,這一走竟然是三十年的時間。彼時他父母尚在人世,但他未能盡孝,反而是幾十年不敢與至親聯繫。
一路向西逃竄的李米虎,落腳在了內蒙古阿拉善左旗。但是他因為不敢使用身份證,因此這幾十年,他無法擁有正式工作。只能靠在煤礦挖煤、工廠搬磚打零工,掙些填飽肚子的生活費。
三十年來,無數個夜晚他輾轉難眠,直到自己兩鬢斑白,他終於想通了。李米虎不想在逃亡,他決定自首,雖然會失去自由,但至少能得到內心的安寧。他來到了銀川市公安局自首,誰知,警察經過調查,發現他根本沒有涉案信息,也就是說他沒有犯下任何罪行!
這個消息讓李米虎五味雜陳,不知是該哭還是笑。他在嘗試聯繫家人後,得知父母已經離世,而自己雖然沒有犯罪,但三十年的光陰再也無法追回。早就沒有身份證的他,甚至連購買一張回家的火車票都需要警察的幫助。
李米虎的故事雖然有些荒誕,但看後又讓人唏噓。這總是一場人間的悲劇。試想,如果年輕的李米虎沒有衝動行事,或者覺得自己犯錯後,主動找警察說明情況,抑或他提早自首,都不至落得如此下場。
可人生,哪有如果呢?願世人讀後引以為鑑,首先,做事想周全,不可熱血上頭不計後果;其次,成年人要懂得承擔責任,逃避只會衍生出更多的遺憾。希望李米虎今後的人生,能回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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