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處於"掃黃打非"的攻堅階段。賣淫、嫖娼是法律禁止的違法活動。一旦被觸動,不管是誰都將受到嚴厲的懲罰。賣淫嫖娼嚴重破壞正常的社會生產秩序,危害社會安全,並將對社會和個人造成極大的危害。賺錢的方法有很多,但是通過試探法律的底線,傷害自己的身體來賺錢,絕對是不可取的。
賣淫的行為會對自己和家庭產生很大的影響,甚至毀掉一個家庭。
11月7日,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發出了一則通知。該通知是對楊賣淫的起訴。楊某,35歲,在廣東省一個偏僻的山村長大,在廣東省湛江被警方以涉嫌賣淫和賣淫罪逮捕。
根據通報中顯示,楊某曾組織過一個賣淫團夥來賺錢,他組織的賣淫團夥共有十名婦女組成的小型賣淫團夥,據楊某交代,他找的失足女基本都是外地來的,來廣東想賺錢,但是因為平時好吃懶做,所以被楊某打動,決定出賣身體來賺錢。這些失足女大部分都是附近工地找來的,在"工作"之前,都要經過楊某的上崗培訓,楊某覺得她們合格了,她們才能"上崗營業"。如果有其他問題,沒有滿足楊某要求的人,則會被踢出去。
楊某還交代,為了維持穩定的客源,他們會為來嫖娼的嫖客提供一條龍服務,每次服務2到3小時。楊某還根據他們的樣貌和身材和"業務能力"進行了分類,總共分了上中下三個檔次。上等的賣淫女一次服務可以拿到1000元,中等可以拿到800元,下等的只能拿六百到七百元。檔次越高,賣淫女獲得的金錢就越多。
其中一個被抓獲的賣淫女交代,她們一般每天工作12個小時左右,大部分都是從中午12點工作到凌晨。每天最多的時候可以接20個顧客,最高一晚上可以掙上萬元。
警方表示,該賣淫團夥具有強烈的反偵查意識,平時行事謹慎,為了避免被警方發現,經常換地方"做生意"。此外,每個團夥成員都有自己的招徠妓女和顧客的方法,他們經常引誘嫖客來這裡消費。
案件中的嫌疑人楊某,每次可以從客戶身上賺到200元左右,每周就能賺到4000元。楊某的行為違反了刑法,嚴重危害了社會,行為十分惡劣。
俗話說的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賣淫嫖娼本來就是嚴重違法的事情。在這裡小編勸各位看客,如果遇到這樣的場所,一定要打電話舉報,這種場所是對社會的道德和法律底線的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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