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筆試雲浮考區考生疫情...

2020-12-17 廣東中公教育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筆試工作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溫馨提示:按照國家相關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等級地區要儘量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流動,避免人員聚集。

二、「粵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以下)的考生可正常參加筆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參加筆試

1.正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國(境)外入境人員;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3.未能配合屬地完成隔離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的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

4.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後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經排查有境外(澳門除外)或國內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或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1.「粵康碼」為紅碼(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除外),不在隔離期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熱等疑似症狀,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考生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應自9月28日起,每天在「粵康碼」完成健康狀況申報直到考試當天。開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觸史、相關症狀出現等變化的,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

(二)凡符合第四點任一情形的,考生需準備10月4日(含當日)以後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考生需自備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因防疫管理,考生無法進入考點熟悉考場)

2.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並出示「粵康碼」備查。

六、考生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響身份核驗。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後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後在規定區域活動,考後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症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或「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異常症狀的,應及時報告並自覺服從考試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生專業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

七、有關要求

(一)考生在列印準考證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防疫要求,並籤署《廣東省事業單位單位2020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筆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詳見附件),承諾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列印準考證即視同為認同並籤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願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 件: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筆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原標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筆試雲浮考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文章來源:http://www.yunfu.gov.cn/rsj/zx/tzgg/content/post_1380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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