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確定兇手必須要有人證和物證,但我們今天要說的這個案件,卻是李昌鈺在沒有人證的情況下,單憑几件物證直接破案定罪的,當時是美國康州首次這樣破案,因此此案也成為李昌鈺職業生涯中非常著名的一個案件,物證還僅僅是半根火柴和一根鞋帶。
1979年,對越反擊戰發生的年份,身在美國的李昌鈺接到當地警局的電話,說發現一具燒焦的屍體,希望他能去協助調查一下。死者是一名12歲的小姑娘,死前一天外出參加活動遲遲未歸,報警後警方派出200多人搜查了一晚上都沒結果,第二天晚上才在活動處不遠的樹林裡發現了她的屍體,但是已經被燒得看不出人樣了。由於當地警察此前並未偵辦過類似案件,缺乏經驗,因此李昌鈺到現場的時候,現場已經出現了大量腳印,而且天色已晚,露水或者天氣情況都會讓很多證據消失,李昌鈺只能趕緊調查,從死者身上首先發現了無鉛汽油的成分,這應該就是助燃劑。
隨後,他在附近草叢中發現燒了一半的火柴,又在不遠處發現了一個燒得看不清字跡的火柴盒。除此之外其他證據都沒有,屍體也並未留下太多痕跡,不過死者頭部被身上的泳衣拉上去罩住,這個行為應該是熟人作案,因為他不想和死者對視。李昌鈺將這個結果告訴警方時,警方說此前他們還懷疑和不遠處發生的連環殺人案是一個案子。除此之外,死者身上的12道刀傷顯示兇器不大,還有幾根留存的毛髮,經檢驗應該是兇手的;死者是被鞋帶綁住的,這種鞋帶長度異常,上面還有點點紅色油漆,兇手應該在犯案不久前曾接觸過油漆。
經過半個月的搜尋,警方又在案發的樹林中發現作案兇器一把小刀。很快,李昌鈺調查火柴盒發現,這種火柴是廠家贈送過有生意往來商人的,案發地區一共就送了兩家,這兩家人中,有一家剛好離死者住的地方不遠,而且這家的大兒子叫羅納,和死者還在一個學校念書,應該認識。油漆則是警方在調查新油過的住宅中,有家人車庫門剛剛油過,主人表示他們是僱了一名叫羅納的學生幹的。這些物證足以讓警方去搜查羅納家,最終在其家裡發現了鞋帶,裝過汽油的罐子,刀把上的指紋也和他完全吻合。
最終,李昌鈺在法庭上僅靠這兩樣物證,成功給羅納定罪,李昌鈺的名聲也更加響亮,這一切都是專業知識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