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周禹佳)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堅持「維護法律、熱情服務、扶弱濟貧、匡扶正義」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則,牢固樹立「法律援助無小事」的指導思想,認真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職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樹立了優秀的社會公眾形象。
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於2001年。他們在專業人員欠缺的條件下探索性地開展工作,始終堅持做「霸州百姓的貼心人」,堅持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堅持把群眾的困難放在首位,堅持把群眾的疾苦放在首位,堅持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們規範文明服務行為,堅持「四個一」(一張笑臉、一句問候、一把椅子、一杯熱水)服務,讓求助群眾感受到了溫暖。霸州市中小企業眾多,存在拖欠工資、工傷等問題,經常有農民工到有關部門投訴求助。為此,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各鄉鎮成立工作站,方便群眾。許多企業負責人看到外來務工人員有法律援助,也紛紛籌藉資金主動兌現拖欠工資。三年來,1000多位農民工領到了被拖欠的工資,促進了社會和諧。
為了方便困難群眾,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一站式」服務制度,對符合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做到了當天申請、當天受理、當天審批、當天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近三年來,他們主動為群眾代寫協議、訴狀、申請等法律文書近400份,解答諮詢1200多人次,代理各類案件390多件,回訪100多次。通過為廣大群眾、企事業單位提供廣泛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幫助,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使援助服務對象通過接受法律援助服務,充分意識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和地位,逐漸形成了自覺依靠法律,自覺運用法律的良好習慣。
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終把深情愛民、真心為民落實到日常工作中。他們全面提高法律援助人員政治素質,不斷加強法律援助專職人員的業務學習,通過建立業務學習制度和定期業務測評制度、定期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學習新法律法規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能力實現了「雙提升」。他們還與霸州市公安局、霸州市檢察院起訴科和霸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建立了案件指派、受理、案情進展跟蹤等操作流程,安排專人對口負責,堅持按照規定的條件,遵循嚴格的程序,進行嚴格的審查,以保證有限的資源發揮充分的社會效應。
為更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他們全方位、多層次大規模地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每年依託「12.4」國家憲法日開展「送法下鄉暨法律維權」系列宣傳活動,編印了《法律援助宣傳資料》免費發放給群眾,組織各鄉鎮司法所和律師事務所以及相關部門配合開展法律援助服務活動,安排專業律師為廣大群眾提供義務法律諮詢。其中,利用集會在街頭髮放各種普法宣傳材料3000多份,利用雙休日開展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活動60多次,有效擴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