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因為相愛而走在一起,進入婚姻的殿堂,既然選擇在一起,那就要珍惜彼此,要互相謙讓包容彼此,遇到問題也要理智的解決,不能衝動。如果兩個人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分開,也要處理好雙方的事情,和平分手,以免給自己給他人也帶來災難。
北京時間12月7日,合肥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嚴某為尋找自己的前妻,竟然殘忍的將妻子的侄子殺死。
警方通過了解,嫌疑人和妻子都是再婚,但是兩個人結婚後並不幸福,經常會因為各種瑣事吵架,有很多的矛盾。妻子覺得這樣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就向法院提起了離婚,提出離婚後,兩個人就不住在一起了,前妻就離開了,他在找不到前妻的情況下,竟然想到要將前妻的侄子綁架以此打聽她的下落。
相關知情人透露,前妻的侄子今年才12歲,在當地一所學校讀書,當天嫌疑人在學校門口等前妻的侄子,看到孩子放學後,將前妻的侄子堵在門口,並將孩子拉進了他提前準備的一輛汽車裡。
隨後就要挾孩子,要孩子說出前妻的下落,不說就打死他,但是孩子覺得他會傷害到自己的親人,就沒有告訴他前妻的下落,他非常的生氣,就拿起事先準備好的電警棍,使勁的毆打孩子,不顧孩子的哭喊,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又拿起20釐米的刀向孩子身上胡亂砍去,連捅了幾刀以後,孩子當場死亡。
他在看到孩子死亡後心裡也很害怕,為了逃避責任就想喝藥自殺,但是被接到報警趕來的警方人員抓獲。被抓後他聲稱自己的腦子不清楚,不知道會幹出這樣的事情,也沒有想到孩子會死亡。但是他的這種說法不被大家認可,平常人找人誰會帶著警棍和20釐米的刀呢,誰會這樣對待一個孩子呢?
這件事發生後,孩子的家屬悲痛欲絕,只想讓他被判死刑,希望可以立即執行。這種人實在是太殘忍了,對只有12歲的孩子也能下得去手,真的是滅絕人性。
鑑於他的這種行為十分惡劣,罪行尤其嚴重,所以在開庭的當天,法院並未當庭做出宣判,最後他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受害者家屬表示歉意,並表示對於什麼樣的處罰都會接受,死後也願意將自己的器官捐獻出來。
雖然他已有悔意,但是也得不到受害人家人的原諒,早知道今日何必當初,既然是兩個大人之間的矛盾,為何又牽扯到小孩子呢?小孩子又犯了什麼錯?被捲入你們的這場紛爭,還為此丟失了性命,他才十幾歲,他還有大好的年華,但是就被你這樣給殺害了。
文章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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