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大三學生被拒診轉院中死亡,拒診醫生涉嫌違法
安徽蕪湖大三學生杜某某突發疾病,前往蕪湖市中醫醫院掛號急診,當班醫生沒有問診建議其轉院治療,後杜某在轉診途中病情加重,搶救無效死亡。其家屬認為,是因蕪湖市中醫醫院急診科醫生拒診,延誤救治導致杜某某死亡。蕪湖市衛健委向家屬出具的初步調查意見顯示,涉事醫生未落實會診制度,對患者的病情和潛在風險預判不夠,已涉嫌違法。(12月12日新京報)
轉診的蕪湖市二院臨床診斷顯示:蕪湖大三學生杜某某喉頭水腫、呼吸心跳驟停。也就是說,杜某某是因為喉頭水腫而危及到生命。其實,喉頭水腫不是什麼不治之症,重要搶救及時,應該沒有生命之虞。
可蕪湖市中醫醫院急診值班醫生吳某以醫院夜間無耳鼻喉科急診為由,讓其轉院,最終杜某某在轉院途中死亡,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隨風而逝,給家長留下無盡的悲傷,也讓社會震驚不已。
其實,急診值班醫生吳某是不可以斷然拒診的,最起碼要安排一下會診,救患者於危重之際。同時,吳某對患者的病情和潛在風險預判不夠,對有呼吸道症狀的病人,僅根據患者簡單敘述,就引導其自行到其他醫院就診,這是很不嚴肅的。不難看出,吳某無論是醫術還是醫德,都存在一定的缺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對醫療衛生服務質量負責;《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九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診療相關規範、常規,恪守職業道德。《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應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身為蕪湖市中醫醫院急診值班醫生的吳某,不可能不知道上述法律法規,令人遺憾的是,他竟然作出拒診急救患者的決定,讓一個無辜的生命就這樣令人痛惜地結束。蕪湖市衛健委已經認定吳某涉嫌違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醫者仁心,救死扶傷是醫務人員的本職和義務,必須無條件履行,從而讓患者能盡情去除病痛、釋放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