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嚴打之前,公安部門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全國犯罪分子極為猖獗,要進行全面的清理要耗費很長的時間。在這期間,全國立案數量可以說是歷史最高了,1980年到1982年期間,每一年的立案數量都超過了七十萬起。
在83年嚴打期間,流氓罪是重罪。當時很多人都因為流氓罪而被處以死刑,其中最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就是馬燕秦。馬燕秦是一個擅長交際的女性,後來因為流氓罪被警方逮捕,最終被處以了死刑。在如今追求自由愛情的現在,肯定會覺得對於馬燕秦的刑責有些重了,但是在當時,馬燕秦組織的舞會是高達三百多個人的重大案件,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轟動。
當時的馬燕秦是一名四十二歲的單身女性,雖然已經離異了,但是她有兩個女兒,都和馬燕秦一樣喜歡交際,擅長跳舞。她們經常一起跳舞,還在家裡舉辦了「家庭舞會」,從表面上看,這樣的「家庭舞會」並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不過其中也另有隱情。
在派出所的調查和詢問下才了解到馬燕秦舉辦的「家庭舞會」的參加成員不止她們的幾個親戚朋友。其實這個「家庭舞會」有幾百個人參加過,其中還有很多人和馬燕秦有過親密接觸。她們的「家庭舞會」把甜蜜蜜當作背景音樂,在當時比較保守的時代裡,這首歌被多人認為是禁曲。在這種情意濃厚的背景音樂下,這些單身男女難免會情迷意亂,發生關係。雖然如今我們認為這是個人的權力,但是這件事情的確在當時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
上百人參加了這樣的「家庭舞會」,馬燕秦更是經常和不同的男性發生關係,有人說馬燕秦有一百多名男友,已經無可救藥了。最後馬燕秦被批判成不潔身自好、放蕩的女子,並被抓入監獄,被批槍決。
83年嚴打時馬燕秦的案件牽扯到很多人,先後有幾百人都被抓入獄,因為案情複雜,所以馬燕秦一案一直到1984年才結案,這時嚴打的高峰已過,刑責也沒有前幾年那麼重,所以只有馬燕秦為首的三個主要人物被處以槍決。其中有一名是馬燕秦女兒的朋友,叫袁定之,他曾經和馬燕秦發生過關係,卻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矢口否認,因為態度極其惡劣,所以被執行了死刑,緩刑兩年。
另一個被執行死刑的人行徑也極為惡劣,他叫楊和風,他不僅參加過馬燕秦的「家庭舞會」,還自己舉辦過類似的舞會,他還邀請了一些在西安上學的洋學生,也與馬燕秦發生了關係。對於這件事情,楊和風也是不承認,後來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馬燕秦一案規模很大,在今天看來,追求性是每個人的權力,不過在當時她的這種行為卻是違法的,而且她又遇到83年嚴打,被從重處罰,所以馬燕秦最終被處以死刑。在當時特殊的歷史背景下,馬燕秦案件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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