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據@緊急呼叫,兩歲半幼童遭生父抱摔致死案發細節透露。警方稱,劉某脾氣暴躁,馮某平時對其非常懼怕。事發時馮某異常害怕,加上腿部有殘疾,不敢上前阻止劉某,只能拍視頻留證據報警。
此前報導: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8月20日,網上熱傳一男子摔打幼兒的視頻,引起熱議。20日下午,陝西省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嫌疑人劉某已被刑拘。
警情通報顯示:
2020年8月19日22時許,接報警稱金陵灣小區發生一起傷害案,受害男童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經調査,犯罪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馮某因兩人所生小孩(兩歲六個月)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致小孩受傷 。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
21日,據媒體報導,被摔小孩已搶救無效死亡。視頻拍攝者身份也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據寶雞市婦聯維權部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事發後,婦聯及時開展了大量工作,了解孩子家庭和母親的狀況。其介紹,視頻拍攝者為被摔幼童母親。目前,多部門介入幼兒遭抱摔身亡事件。
律師說法:
男子或涉嫌多個罪名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監護人、看護人,其行為構成虐待,屬於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傷害行為,且造成幼童身體多處受損、衰竭的生命危險,同時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和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60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幼童傷情程度,對該男子予以量刑。
趙良善認為,遇到這種事情,第一時間應該報警,同時應及時制止,盡最大努力保證孩子安全。考慮到體格差異,拍攝者的意圖或許是取證,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來源:北京晚報、華商報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程沛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