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牛長相帥氣,給人一種如沐春風,心動的感覺。因此,大牛同時與十個女子談戀愛,而這十個女子彼此相互知道,相處容器。大牛與十個女子商量,決定把他們全部給娶回家。眾人紛紛答應,十個人之間很是和諧。大牛因此一連舉行了十次婚禮,每次婚禮都是大張旗鼓。村裡的光棍很是見不得大牛娶這麼多媳婦,於是就報警說大牛娶了很多老婆,犯了重婚罪,要求警察趕緊將大牛抓起來。警察趕來了解情況後,即便是大牛真的和十個女人結婚,警察也無能為力。
那麼問題來了,大牛現實中確實和十個女人結婚,警察為何不能以大牛犯了重婚罪將大牛抓走呢?這就要涉及到我國關於重婚罪的法律知識的介紹了。
大牛不構成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國《刑法》的規定中,重婚罪的主要適用對象有兩種,一是自己有了配偶而與之結婚;二是明知別人已經有了配偶,依舊還和對方結婚。第一種是針對結婚者,第二種是針對相婚者。無論是哪種重婚罪的犯罪主體,都必須是一方已經結婚了,否則就不構成對對方配偶正常婚姻關係的侵犯。
本案中,存在兩個可以認定大牛等不構成重婚罪的理由。首先,在我國結婚登記是法定的行政確認行為,只有經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的登記確認,才能認定雙方取得合法的夫妻關係,否則只能是認定為同居關係。大牛雖然多次舉行婚禮,一連娶了10個老婆,但是一次都沒有去進行婚姻登記。其次,既然大牛沒有進行過婚姻登記,大牛也就沒有法律上的配偶,依舊是未婚狀態,因此大牛的十個女朋友就算是和大牛結婚,也沒有對他人婚姻關係造成侵犯,因此,大牛的十個女友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大牛和十個女友什麼罪也沒有,大牛和十個女友舉行婚禮的行為是不違背法律的。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大牛自身的魅力,能夠吸引十個女友和他舉行婚禮,在一起又相互和諧;二是我國婚姻的確認方式是以登記為要件。倘若我國法律認定舉行婚禮也算作是法律婚姻成立的形式主義,那麼大牛則構成重婚罪。在世界很多西方國家中就是如此,夫妻關係的產生以舉行婚禮為要件,並不存在什麼婚姻登記的形式。
雖然說大牛娶十個妻子的行為不違反法律,或者說是鑽了法律的空子,但是也沒有可以效仿的餘地。現實中幾乎不存在十個女人同時死心塌地的跟隨一個男人,就算是曾經的賭王何鴻燊也只娶了4個妻子,因此,看完本文想學大牛找十個願意不結婚,僅僅是和彼此同居的做法,就不用在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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