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保定市對外發布了
《保定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試行)》
(以下簡稱指南)
那麼目前市內的垃圾
應該怎麼分類與投放
小編帶你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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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定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指南》分別從適用範圍、分類標準、分類目錄、分類標誌、分類投放要求5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其中,在分類標準中又重新將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4大類。
本次保定市發布的《指南》是根據住建部最新修訂並於12月1日開始實施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誌》標準重新編制。
目前的《指南》是作為試行版發布,並且只適用於保定市城區(內三區和外三區)範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由於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產出與城市生活垃圾有所區別,所以該《指南》在農村地區參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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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指南》內容基本涵蓋了日常生活中常見垃圾類別,但是隨著試行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遺漏或新生的垃圾類別會根據相關標準再次進行增補修訂。
保定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試行)
為引導和規範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行為,按照《保定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保政辦發〔2019〕4號)有關要求,參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誌》《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操作規程》,制定本生活垃圾投放指南。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保定市城區範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可參照使用。
工業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垃圾、園林垃圾、建築垃圾、裝修垃圾、農業垃圾、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動物等固體廢物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嚴禁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設施。
二、分類標準
城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相關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城區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溼垃圾)、其他垃圾(幹垃圾)為基本分類標準。
(一)可回收物。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張、廢紙箱、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廢橡膠、廢舊家具、電子廢棄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螢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廚餘垃圾(亦稱「溼垃圾」)。主要品種包括: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其他垃圾(亦稱「幹垃圾」)。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利用處置需要予以調整。
三、分類目錄
為方便市民分類投放,現對各類垃圾所含廢棄物進行細化,對產生頻率高或容易混淆的廢棄物進行列舉,分類別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目錄明細。
四、分類標誌
生活垃圾分類標誌的設置應當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誌》( GB/T 19095-2019)的相關規定。
(一)標誌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溼垃圾)、其他垃圾(幹垃圾)分類大標誌可採用單圖、豎式圖文組合和橫式圖文組合,並可與典型組分的小標誌組合使用。生活垃圾分類大標誌圖形符號如下圖所示:
(二)字體和顏色
1、字體。生活垃圾分類標誌上的中文應使用黑體字體,英文應使用Arial字體。
2、顏色。標誌的綠色色標應使用PANTONG 2259C,紅色色標應使用PANTONG 485C,黑色色標為PANTONG BLACK 7C,藍色色標應使用PANTONG 647C。
3、垃圾容器宜使用的顏色
可回收物垃圾容器宜使用藍色,有害垃圾容器宜使用紅色,廚餘垃圾(溼垃圾)容器宜使用綠色,其他垃圾(幹垃圾)容器宜使用黑色。
各單位現有不同顏色垃圾容器可配合新標誌繼續使用,再次更換時需按規定顏色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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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類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投放人應根據所在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公示的投放時間、投放地點和投放要求,將各類垃圾分類投放至對應的分類垃圾收集容器內。
(一)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1、生活垃圾投放人宜將可回收物暫存,儘量保持乾燥乾淨,避免受到汙染,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交予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2、廢紙、舊書籍、刊物、紙箱等廢紙類回收時應避免受到汙染,儘量保持平整,規整壓平。一次性紙碟、牆紙、複寫紙和被汙染的紙巾、廁紙、未明確後續回收利用途徑的複合材料包裝物等應投放至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
3、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等塑料容器應清除殘留物後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一次性塑料薄膜、塑膠袋、食品袋宜投放至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
4、廢玻璃製品應輕投輕放,有尖銳邊角的應包裹後投放。玻璃容器應去掉瓶蓋,清除殘留物後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防止破損。碎玻璃宜用硬紙包裹捆綁,投放至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
5、廢棄織物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用於捐贈的廢棄織物,宜清洗乾淨,打包後自行送到相關部門設置的捐贈點。汙損嚴重的衣物、拖布等應投放至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
6、廢金屬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金屬瓶宜壓實,金屬尖利器物宜用硬紙包裹捆綁後再投放。
7、大塊紙板、泡沫板的鬆散大件廢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應規整後置於投放點(收集容器旁)或預約上門收集。
8、小型廢舊家用電器電子產品應儘量保持完整,投放至可回收物投放點或單獨設置的收集容器內,也可預約上門收集,但不得自行拆解。
(二)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必須投放至指定設置的有害垃圾投放點或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內。
2、有害垃圾投放時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並注意輕放。
3、廢螢光燈管、廢含汞溫度計等易破損的有害垃圾,應連帶包裝或包裹後投放;破損的廢電池(如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應採用透明塑膠袋封裝後再投放。
4、 廢油漆和廢殺蟲劑、清潔劑、空調清洗劑等均應與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5、廢藥品及其內包裝應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過期藥品回收點;不接觸或未沾染藥品的紙盒等外包裝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6、 在公共場所產生有害垃圾且未發現對應收集容器時,應將有害垃圾攜帶至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點妥善投放。
(三)廚餘垃圾 (溼垃圾)投放要求
1、實施廚餘垃圾(溼垃圾)分類的區域應對廚餘垃圾(溼垃圾)單獨分類,濾幹液體後投放至廚餘垃圾(溼垃圾)收集容器。若用塑膠袋盛裝應將塑膠袋投入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垃圾容器。
2、暫未實施廚餘垃圾(溼垃圾)分類的區域,可將廚餘垃圾(溼垃圾)濾幹液體後,投放至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
3、廚餘垃圾(溼垃圾)應從產生時就與其他類別垃圾分開歸類,去除食材食品的包裝物,不得混入紙巾餐具、廚房用具等。
4、廚餘垃圾(溼垃圾)中的廢棄食用油脂,應單獨存放、交付廚餘垃圾(溼垃圾)收集運輸單位。
5、難以生物降解的硬貝殼、大骨頭、毛髮等,宜作為其他垃圾(幹垃圾)投放。
(四)其他垃圾(幹垃圾)投放要求
其他垃圾(幹垃圾)應投入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暫不明確具體分類類別或成分複雜難以分辨類別的生活垃圾可投入其他垃圾(幹垃圾)收集容器。陶瓷馬桶、陶瓷浴缸、瓷磚等應按家庭裝修垃圾(建築垃圾)的投放方法,裝袋後投放到指定場所。
(五)大件垃圾投放要求
1、大件垃圾不得隨意堆放,應在指定的時間段投放到大件垃圾投放點、收集點,或通過電話、網絡預約由回收企業上門回收。
2、大件垃圾投放時不能採取任何形式進行拆解、處理。
來源:保定本地寶
原標題:《【垃圾分類宣傳周】保定垃圾分類投放指南發布!看看垃圾要怎麼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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