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化學科合格性考試說明
I.考試性質
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是考核考生是否達到國家要求的高中畢業合格標準的水平測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卞要依據,是普通高校春季招收高中畢業生的依據Z—,是評價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參考。
II.命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 42號)和本說明為依據,試題適用於使用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的考生。
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注重考察考生科學和人文素養、創新精神及實踐能力,以利於培養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形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利於促進考生核心素養的發展,促進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主要考察考生的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和思維方法等化學科學素養。注重化學概念和化學規律的理解;垂視理論聯繫實際,引導考生關注與化學有關的科學技術、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關注化學知識在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應用。
III.考試的能力要求
1. 能夠對中學化學必備知識融會貫通,有正確複述、再現、辨認的能力。
2. 能夠通過對實驗現象、實物、模型、圖形、圖表的觀察,對自然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化學現象的觀察,獲取有關的感性知識和印象,並進行初步吸收、加工,形成一定的模型化思維與證據推理的能力。
3能夠將實際問題分解,通過運用相關知識,採用分析、綜合的方法,解決簡單的化學問題。
4. 了解化學實驗研丸的一般過程,裳握化學實驗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備基本的科學探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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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