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學院網站(http://www.yazjy.com)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http://zs.yazjy.com)報名,報名信息請考生仔細核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統一網上繳費後(報名考試費:繳納130元),提交報名信息(請考生注意:是否提交成功);也可到學校計財處現場繳費。
未繳費,視同報名不成功,學院將不安排未繳費考生的參考工作。
普通高中考生在報名時,可填報三個專業志願,即專業第一志願、專業第二志願、和專業服從調配志願。
中職考生在報名時,應填報與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大類相一致的專業,不得跨類填報。
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後,須及時列印《雅安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 生報名表》,並附照片以及誠信籤名。
(一)考生的基礎信息採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採集的信息。報名結束後,學院將考生報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核准。
(二)核准名單在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報名資格審查。
(三)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雅安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一份(並附照片);
2.考生必須交驗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並收取複印件一份;
3.若考生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或其它材料),須帶原件,並收取複印件一份;
(四)考生信息經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對無誤後,由省教考院統一提供考生信息及照片,學院依此列印考生《準考證》;
經學院資格審查合格並籤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的考生,需領取《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參加學院組織的考核。
(一)考核模式
普通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500分;
中職類:文化考試+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總分400分。
(二)筆試
1.考試形式:閉卷
2.考試地點:雅安職業技術學院
3.考核時間:150分鐘。
4.考試內容:考查學生語文、數學和英語方面的基礎知識,三科合卷,試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
5.筆試成績計算:
普通類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滿分300分進行折算,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
中職類考生筆試成績按照滿分200分進行折算,其中語文佔比50%、數學佔比30%、英語佔比20%。
(三)面試
面試分為綜合素質測試和職業能力測試。每類成績滿分均為200分。
普通文理類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對口高職考生參加職業能力測試。
綜合素質面試採用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辨能力和職業傾向等基本素質。
職業能力測試採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四)認定合格錄取
符合條件且進行認定合格錄取的考生,不需參加筆試和面試,由學院集體評審,只評定不合格和合格二個等級。
報名、考試中,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基礎信息均採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採集的信息。
2.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3.學院根據所有考生考試後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別劃定普通高中類、對口高職各類成績總分控制線。
4.在所有符合條件並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專業志願順序,根據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由學院招生小組擇優提出擬入選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5.除以上擇優錄取方式外,學院還根據四川省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試點項目的總體部署在單獨招生總計劃的5%以內試點實施認定合格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獲得國家三等獎及省級一等獎以上的中職報名考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附:畢業學校推薦意見),由學院招生小組,對認定合格錄取考生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交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並上網公示。經學院覆核、審查、上網公示後可實行認定合格錄取,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6.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其放棄名額在各類別所有條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分和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替補。
7. 公示期滿後的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1.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後,與高考普招新生一視同仁;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其它學校。若考生未被錄取,則仍然可以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
2.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根據實際情況,可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3.若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則先依據筆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據面試成績的高低;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依據筆試中按照語文、數學和英語的單科成績順序依次比較。
4.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院按照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範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或進行徵集錄取。
5.本辦法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一)2016年2月27 日— 3 月15 日17:30前,考生在學院招生網站單獨招生專欄或到學院進行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註:申報認定合格錄取的考生,請於2016年3月15日前提交書面申請及材料)
(二)2016年3月16 日至3月18日,學院到省教育考試院核准考生基礎信息,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參考學生名單。
(三)2016年3月19 日至24日,學院在招生就業網站上公布擬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
(四)2016年3月25日(截止時間17:30),公布名單內考生到學院提交相關材料,學院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審查合格的考生在籤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後領取準考證並熟悉考場。
(五)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到學院參加筆試。3月26日下午14:00-20:00,考生到學院參加面試。
(六)2016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學院招生就業網站上查詢本人成績。
(七)2016年3月31日,凡對成績有疑問需複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院教務處辦理複查手續,逾期不予辦理(聯繫電話:0835-2239793)。
(八)2016年4月1日,學院在招生就業網站上公布普通高職類、對口高職各類控制線。
(九)2016年4月2日至 8日,學院在招生就業網站上公示普通類、對口高職各類擬錄取考生名單。如放棄錄取,需在4月8日前提交書面申請。
(十)2016年4月10日,學院按實際錄取情況,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單獨招生計劃未完成等情況,根據學院發展需求或進行徵集錄取。
(十一)2016年4月中旬,學院將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4月底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二)學院辦理錄取手續後,不再接受退檔申請,考生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及對口高職考試。
聯繫部門:雅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諮詢電話:0835-2241840 2229044(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