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廣東河源市紫金縣街頭,一位父親暴打女兒。在不到一分鐘的視頻裡,這位父親拽著女兒的頭髮,晃頭前行,停下來又把女兒薅倒在地,拖拽、扇耳光,甚至扯著頭髮試圖拽離地面、拉起衣服露出背部,女兒發出撕心裂肺的哭聲。
據當地共青團發布的消息,父親的暴力行為,是因為發現女兒夜不歸宿。現在他們已成立事件處置小組,對這位父親進行法制教育,引導其正確管教女兒;並將視事件實際侵權程度,必要時聯合相關部門為女孩提供法律援助。
家長有管教孩子的權利與義務,但沒有隨意體罰的權利。這位父親的暴行,屬於毆打虐待,屬於家暴子女,是違法行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這沒得說。這種暴力,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不應該發生,也不為法律與倫理所容忍。
值得注意的是,在譴責這位父親暴行的大勢輿論下,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夜不歸宿該打」「支持這個父親的做法」「清官難斷家務事」「自己小時候就是被打大的,不算稀罕事」。
這些觀點,其實就是把教育目的的正當性,簡單等同於教育手段的正當性。似乎只要「為你好」,哪怕手段過激也沒問題。這種想法,在現實尤其是村鎮社會當中,具有很強的普遍性,家長暴打孩子也是三天兩頭上新聞的事情。
在一些人看來,對於玩手機、偷手機、弄丟50塊錢、夜不歸宿的所謂「不聽話」的孩子,這些強力幹預的父母,比不聞不問採取放任態度的家長負責任多了。
在理念上批評這樣的家長是容易的,但要讓他們真正反思和改變這樣的教育方式,則要困難得多。父母的教育理念,受到他們自己的成長環境、生活環境、生活方式的約束,很難超脫於他們自身。
設想一下,一個自己謀生艱難,很難有時間、精力參與孩子教育和成長的父母,在孩子出現一個個「小問題」的時候,沒有及時幹預,等到孩子到了青春期、叛逆期,精神溝通已經很難,除了「暴力幹預」,他們還能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呢?
孩子隨著年齡增長,自我意識越來越強烈,會有自己的做事風格,會有自己的一套理論。此時,父母如果沒有平時的積累,沒有形成良性的教育模式,那就會越來越失去溝通能力,最終只能以武力鎮壓收場。面對外界的批評,這些家長可能也會搬出「為孩子好」的理論,來為自己的野蠻行為辯護。
暴力威脅下強迫孩子順從,實際上是父輩的教育失能。但「棍棒教育」往往不能糾正孩子不良行為,而會適得其反。在帶給孩子皮肉之苦之外,侮辱、謾罵、毆打,被暴力威脅,被心理驅逐,這種孤立無援的感覺會給孩子內心帶來無法磨滅的創傷。這顯然不是父母想看到的悲劇結果。對於父母或者公權部門來說,多反思是怎麼失去「教育能力」的,而不只是關注暴力教育的結果,類似現象可能更有改善的希望。
內容綜合自「狐度」、搜狐網等
編輯:陳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