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赴美國帶薪實習陷阱重重
暑期赴美帶薪實習面面觀
兩名中國女大學生近日利用暑期到美國打工。沒想到才抵達紐約機場就被告知暫時沒有住處,也沒有打工機會,兩個女孩剛下飛機就被迫流落街頭。據美國《僑報》報導,她們都是重慶一所大學的學生,參加的是中介安排的美國暑期打工旅行活動,花費近兩萬元。伴隨這樣一條赴美帶薪實習相關新聞映入大眾眼帘,人們開始回歸理性思考:赴美帶薪實習真的像聽上去那麼充滿新奇和美好嗎?
新華網重慶頻道策劃推出 責任編輯:雷漪
國內中介管制鬆弛 費用五花八門
美國對美國代理機構有嚴格的審查制度,目前只有47家機構具有執行SWT項目的資質;而中國卻對國內中介機構管制鬆弛,「公安部門對哪些機構具有前期推薦資質沒有設立任何的準入門檻。相比留學服務,SWT程序簡單得多,但也能收2萬元的中介費,淨收益比前者少不了多少。隨著國人經濟能力增強,市場越來越大。許多五花八門的機構、甚至文化交流公司、皮包公司也涉足SWT。」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說。
提供類似的服務,澳大利亞總費用為約5000元(790澳元),臺灣為9000多元(45000臺幣左右),香港為15000元(19000港元左右)。內地收費榮居榜首。 》》》詳細
大學參與SWT項目存在隱形費用
在談及費用的時候,岑小姐還提到,服務中心會給合作學校一些「經費」:「給學校的經費是我們單位那邊(給)的,老師做了工作,那不可能說讓老師做得辛苦(沒有收益)吧?肯定要。因為我們是直屬教育廳的,所以也會在教育廳那邊申請一些經費,撥到學校那邊去。」
記者確實從多家合作高校的官網上查閱到由服務中心承辦的《2013年在校大學生暑期赴美帶薪實習項目》,24所合作高校中,除了華南師範大學、汕頭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外,21所都是普通本科、專科類院校。 》》》詳細
在北京念大學的Joey同學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去年他在西雅圖國際機場轉機時結識了國內某大學兩名赴美國帶薪實習的大三學生,幾天後就接到對方的電話:他倆被安排住在「黑人區」,10多個人「蝸居」在一個房間裡,根本沒有實習企業。執行方每天派一個人帶他倆去街頭的餐館面試打工。 》》》詳細
南京大學的陳同學則表示,美方推介帶薪實習崗位時描繪加州洛杉磯六旗主題公園是全美最富盛名的過山車主題樂園與全美最大的連鎖遊樂場,聽起來棒極了。可他們一行卻被分配到洛杉磯北部山區城市Santa Clarita,幹起了打掃垃圾、當遊樂設施操作員等苦力活。儘管塗了SPF值達到50的防曬霜,但是每個人的皮膚還是被曬得通紅。 》》》詳細
案例一:據Patch網報導,中國學生李貞(Zhen Li,音譯)為提高英語口語水平和體驗異國風情,參加了來美帶薪實習計劃,到賓夕法尼亞州的多尼公園(Dorney Park)短期打工,卻不幸在2012年9月4日被撞身亡,而肇事司機卻未被指控。李貞的父母將多尼公園和招聘公司CCUSA告上法庭,稱他們未盡到提供「適當指導和安全住所」的責任,致使李貞死亡。》》》詳細
案例二:7月5日,重慶女大學生王玥之和沈雅琪赴美參加帶薪實習項目,沒想到抵達紐約機場後被告知暫無住處和打工機會,兩女孩被迫流落街頭。「這次事件的發生,我們公司確實自身存在工作疏忽。」亞西公司工作人員易老師說,7月5日當日,王玥之兩人錯過前往賓州哈裡斯堡的班車,未能與負責接應老師碰頭,他們便積極與兩名學生取得聯繫,「當時與王玥之聯繫上了,但沈雅琪未開通國際漫遊服務,所以無法聯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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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執行機構反映種種遭遇都石沉大海之後,部分赴美國帶薪實習的學生轉向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求助。中方使領館的領導高度重視,在表明立場與關切的同時,協助推薦律師向美國司法機構提出訴求。不過,當地的律師則表示,部分赴美國帶薪實習學生遇到的問題,未構成嚴重侵犯人權、造成肢體與身心傷害等法律後果,還得依據實習學生和公司籤訂的合同,通過協商等手段加以解決。
根據美國《教育及文化平等交流法案》規定,赴美國帶薪實習的學生是先得到了預僱傭進入該國的。如果實習學生不接受僱主安排,擅自辭職另找工作的話,其在美國的留居身份就變成了非法的,人身安全與權利得不到法律保障。 》》》詳細
雨柯是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的研一學生。還在大二時,雨柯就參加了為期4個月的SWT。實習期間,不僅交了很多當地朋友,竟然還跟人見人憎的上司幹了一仗。「大獲全勝,她摟著我直道歉!在美國期間,吃了苦、玩夠了,口語提高,深入認識了美國,人也更獨立了。」正是因為這段經歷,在報考中山大學研究生時,來自普通大學的她深獲導師欣賞、脫穎而出被錄取。
雨柯當時的工作位於紐約州伊薩卡市,在著名的假日皇冠連鎖酒店實習。她的崗位是服務員,為客房做清潔,換床單、地板吸塵、刷馬桶、倒垃圾……每天早上7時起床,什麼雜活兒都要幹。》》》詳細
對海外留學較有研究的華南師範大學政治系主任周熾成教授認為,一定要理性對待SWT,不是「淘金」也不是「鍍金」,只是勤工儉學的海外延伸版。
第一,SWT跟大學專業毫無關係,不是學習。
第二,雖然國內中介宣傳「赴美帶薪實習不僅能掙錢旅遊還能賺錢帶回來」,但實際上能賺回機票就已經很不錯了。
第三,SWT很難做到口語「飛躍」。
周熾成提醒,打工學生應掌握關於美國勞工最基本的法律知識,「一定要拿到工作許可,同時一定要籤合同,認真研究每個條款,保護自己。要明白在哪兒、做什麼工種、工作時長、薪酬等情況,一定要具體落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賺錢。」
其次,如果英語口語無法達到日常溝通就不要參加,否則去了只能幹啞巴活,不僅掙不到錢,當遇到安全、維權等問題時,也容易吃虧。」 》》》詳細
赴美社會實踐項目,即Summer Work & Travel USA Program基於美國政府於1948年通過的信息及教育交流法案(Smith-Mundt Act),該法案為交流訪問項目建立了基本框架。此法案於1961年被納入並擴展為教育及文化平等交流法案(Fulbright-Hayes Act)。項目在中國大陸推廣之前,已經在歐洲、美洲及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成功運作了40餘年,每年約有十五萬來自世界各國的學生利用他們的暑假,持J-1籤證進入美國企業進行為期3~4個月的短期社會實踐。並利用實踐之餘的時間,在美境內旅遊或實地體驗美國生活,了解美國風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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