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潭警方破獲的平潭歷史上涉案人員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串通投標案相關情況,並發布《平潭綜合實驗區掃黑辦 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 關於敦促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
破獲了平潭歷史上涉案人員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串通投標案
今年初以來,平潭公安啟動了打擊串通投標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經過數月精心經營和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以潘某春為首的串通投標犯罪團夥,破獲了平潭歷史上涉案人員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串通投標案,相繼抓獲了張某、林某正等涉案團夥主要成員9人,現已逮捕7人,取保候審2人,從中破獲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案件20餘起。該團夥涉案金額高達4億餘元,涉及企業300餘家。
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春、劉某、張某、林某正等人組織多家公司以「組團」方式參與平潭綜合實驗區項目招投標,通過統一分配串標團夥內公司的投標報價、確保團夥內公司佔據參與投標公司數量的絕對優勢等方式,大幅度提高該團夥中標概率。該團夥在開標前約定,若團夥內有任意一家公司中標,由其團夥內部自行確定項目施工單位,由施工單位將項目中標價的4.5%-10%按照約定分配給由其控制的其他投標公司,中標公司收取項目管理費。
下一步,平潭公安局將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強化重點領域整治和行業清源,強力推進專案偵辦工作,組織波次打擊和集群戰役,全力推動串通投標違法犯罪專項打擊治理向縱深發展,全力服務保障實驗區營商環境,全力助推實驗區全方位、高質量發展超越。
敦促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
9月15日,平潭綜合實驗區掃黑辦、實驗區公安局聯合發布《關於敦促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敦促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進一步推動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整治、行業清源,優化營商環境。
《通告》指出2020年以來,按照中共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決策部署,實驗區公安局開展串通投標違法犯罪專項打擊治理,查處了一批串通投標要案,打掉了一批犯罪團夥,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春、劉某、張某、林某正等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有力打擊了串通投標違法犯罪活動,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同時掌握了其他涉案企業和人員參與串通投標違法犯罪的有力證據。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現平潭公安敦促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
《通告》要求凡是實施串通投標違法犯罪的企業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主動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違法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在此期間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重懲處;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被親友主動報案並送去投案、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視為投案自首。對窩藏、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幫助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串通投標違法犯罪人員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認定為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法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凡參與串通投標違法犯罪的公職人員,應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主動向有關部門或組織交代違法違紀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串通投標違法犯罪線索,自首、舉報電話為110、0591-24317110,自首、來信舉報地址為實驗區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平潭北厝天山北路1號,郵編350401),平潭公安機關將依法對相關信息保密,保護舉報人安全。」平潭綜合實驗區犯罪偵查支隊民警說。
責編:王梓嫻
審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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