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推進戶籍改革通知 縣級市等落戶大門打開 消除戶籍帶來的差異 就業等新政禁與戶口掛鈎
今後,戶籍遷移實行分類政策,即縣級市、地級市、直轄市落戶條件不同,落戶難易程度不同。縣級市落戶比較容易,而直轄市的落戶須「合理控制」。
今後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得與戶口性質掛鈎。
昨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公布的《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上述信息。
分類政策
義務教育等新政不與戶口掛鈎
採取有效措施,為其他暫住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對造成暫住人口學習、工作、生活不便的有關政策措施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
今後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鈎。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具體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按程序報批後實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統一部署,統籌規劃、紮實推進,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對已出臺的有關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加以清理,凡與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執行。
縣級市
有穩定職業和住所就可落戶
根據通知,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職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長期在當地務工、經商人員的城鎮落戶問題。
地級市
工作滿三年且住所穩定可落戶
通知規定,在設區的市(不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中西部地區根據當地實際,可以適當放寬職業年限的要求;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職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更嚴格的規定,同時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長期在當地務工、經商人員的城市落戶問題。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年限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直轄市
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完善落戶政策
直轄市是繼續控制人口規模。通知指出,繼續合理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好現行城市落戶政策。
地方行動
「夫妻投靠」戶口遷移不再設限
記者注意到,該通知於2011年2月26日印發,在一些省市,已經公布了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包括安徽、吉林等省份。
2011年,安徽除了按照縣級市、地級市、省會城市劃分落戶政策及條件外,還特別規定,凡自願在安徽省工作的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的畢業生,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就業地或實際居住地。
對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以及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為其他緊缺人才的,準予其本人及家人在就業地落戶。屬於「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戶口遷移不再設置任何限制條件。
吉林省的意見明確了具體城市的落戶條件,長春、吉林兩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規模,申請落戶時需同時具備穩定居所、穩定職業的條件,其中穩定居所應具備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具體實施辦法由當地政府制定。
解讀
戶籍門檻難越致城鄉差距大
中國社科院2011年《農村經濟綠皮書》特別指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在不斷擴大。
原因在於農業農村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如農業基礎仍然薄弱,農村發展仍然滯後,農民增收仍然困難,城鄉發展失衡仍然突出,這一問題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
1958年,中國頒布了第一部戶籍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確立了一套嚴格的戶口管理制度。
中國按照戶口身份來執行科教、衛生、醫療、就業等一系列政策。
這一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的戶籍制度帶有明顯的「城鄉二元分割」特徵,由此產生了與戶籍相關的「居住」和「暫住」等概念,事實上造成了城鄉之間、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在教育、醫療、社保、衛生等諸多方面的不平等。
正因為如此,人們對戶籍改革格外關注。
而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城鄉管理的體制問題,土地制度和戶籍制度的缺陷難以克服,城鄉管理體制之間尚存巨大鴻溝,以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擴大。
高速城鎮化戶改需及時跟進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說,高速的城鎮化率需要各個部門的協調管理,如戶籍制度、各種生活配套設施、提供工作機會等等都需要及時跟進,這樣才能夠使得進城的農民真正成為市民。
就在此前,《北京市「十二五」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規劃》明確指出,北京將啟動戶籍改革試點,逐漸過渡到居民統一戶籍登記管理制度。
作為直轄市的北京,按照通知,仍將繼續控制人口規模,同時需要繼續完善。
反應
消除戶籍帶來的差異體現人人平等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全文公布了這份通知後,立即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在微博上,戶籍制度改革的關注度位居榜首,網友在關注的同時也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網友「墨翼翔天」稱,此次改革體現了人人平等的原則。他建議應建立統一的城鄉社保福利體系,縮小貧富差距,真正體現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理念。
「牧馬散人」也表示,最重要的是要消除戶籍制度帶來的差異和歧視,如升學、醫療、就業等。
●網友微博評論
◎如果沒有戶籍的牽絆,就業的選擇可以更多;戶籍改革終於開始,雖然北京等大城市還未出臺具體政策,但距離也不會很遠了。
◎當年俺畢業去天津的國企一個月拿450元的時候,就是為了那個珍貴的戶口,但十年前我就已經轉出了,知道的天津人都很替我可惜。
◎早該打破戶籍給就業和福利帶的不平等待遇的枷鎖了。讓更多參與城市建設的民眾能得到應有的福利待遇和就業政策。
◎戶籍與義務教育不掛鈎,中考高考還是要原籍地啊。
◎早就該改了!不過相應的配套要跟上才對,多點學校,多點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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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戶籍制度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基本定型。如今,戶籍制度仍是我國人口管理中的一項基本制度,在社會生活中對每個人的生活與工作都發揮著重要的影響。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我國城鄉之間的戶口樊籬開始出現鬆動。從中央到地方先後出臺政策改變城鄉二元制的現狀,逐步降低「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間的待遇落差。
文/記者王永生實習生王婷婷
戶籍之路
第一階段
1958年以前
自由遷徙期
1954年中國頒布實施第一部憲法,其中規定公民有「遷徙和居住的自由」
第二階段
1958-1978年
嚴格控制期
1963年依據是否擁有計劃供應商品糧,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
1975年憲法正式取消了有關遷徙自由的規定
第三階段
1978年以後
半開放期
1980年10月確定對於遷移進行指標與政策的雙重控制
1984年國務院發文允許農民自理口糧進城鎮落戶
1985年居民身份證制度宣布實施
1997年開始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試點
2001年3月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推進
(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