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守財奴可能大家都知道,就是一種將錢看得比命重要的人,非常的摳,不但對別人,對自己也是。本不是什麼有傷大雅的事情,只是這個人可能不是那麼受人歡迎。但在光緒年間,有一個守財奴卻因為一枚小錢,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個案子發生在1904年的天津北門這一帶。在這裡住著一個比較有錢的人家,姓張,具體叫什麼就不知道了,就叫個張有錢吧。張有錢的父親和爺爺因為做鹽務發家,在那個時候,鹽這種東西都是被官府壟斷的,能做到這個肯定是非常的賺錢的。但好景不長,到了張有錢這一代的時候,家裡的條件已經沒有以前好了。
而且經過八國聯軍的掃蕩,家裡更是雪上加霜。要不是因為找了一個日本商人幫忙,可能連家裡的房子都沒了。儘管這樣,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家裡還是有一點家底的。八國聯軍過去了,他又開始東山再起了,雖然又變回來了,但是沒有以前有錢了,而且他變得越來越摳門了。
張有錢變得越來越摳,要是有上門乞討的叫花子,直接叫廚房給他們一些殘羹剩飯就好了,就不要給錢。但有一天他回家的時候,剛好發現自己的女兒正在給一個乞丐錢,錢也不多就一枚小錢。他看見之後趕忙過去將這個錢從乞丐手裡搶了回來。
不但如此還罵自己的女兒是敗家玩意。說著就將女兒推進門,關上了大門。這是剛好被一個在這裡晃悠的混混給看見了。看見張有錢這樣做非常的生氣,自己掏個腰包給這個乞丐兩枚小錢,還對著張家的門開始罵街。
本來以為可以張有錢給罵出來的,奈何這個張有錢不吃這一套。吵架肯定要兩人才能吵起來,他一個人罵了一會覺得沒趣,就走了。本以為他放棄了,哪曾想他卻起了更壞的心思。找到他的狐朋狗友,打算晚上去張有錢家偷東西。
等到夜深人靜的時候,他們一行三個人就來到了張有錢家。翻牆進門先將兩條狗給毒死了,找到了還在伺候的僕人,問清楚院子的情況之後,就將這些人全部都了解了。接著潛進房間將張有錢的兒子一家人全部殺害了。
接著是張有錢女兒的房間,但這個混混想要放過她,奈何另外兩人不同意,沒有辦法只能將她也殺了。等到他們跑到張有錢的房間的時候,張有錢兩口子已經醒來了。五個人就這樣廝打了起來,但是他們怎麼可能打得過三個男人。沒一會就被他們又殺害了。
接下來這三個人到處在張家找人,找到一個人就殺了。最後張家沒有剩下一個活人,全家上下全被滅口。之後他們將張有錢的錢全部帶走了,放了一把火燒了張家。三個人逃走了。
這場大火驚動了官府,但讓這幾個混混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張有錢的女兒還活著,沒有死。經過她的描述,搶劫的人有三個,其中一個自己見過,但是不知道叫什麼,說出來長相之後,鄰居說了那個人就是那個混混。等官府去找的時候,他們已經仿佛人間蒸發了一樣。
很久過去了,這幾個人依舊沒有找到。第二年,在京城大柵欄發生了一起打架鬥毆事件。他們中的有兩個人再次出現在了眾人的視線中,在之前京城的官府就接到了天津那邊的通緝令,就認出來了這兩人就是殺害張有錢一家人的那幾個。
經過審問,掌握了三個人的行蹤。最後將三個人捉拿歸案,經過審訊三個人對他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三人最後被判處死刑。
因為一枚小錢,一家人被滅門。而且這個滅門的人還是一個沒有什麼交集的人。雖然審問的時候這個混混說是因為幫窮人出氣才這樣做的,但是張有錢的行為也不構成會被處死吧,而且還殺了人家全家。
做事不要衝動,要三思而後行。也不要打著好人的旗號去做壞事,這畢竟不是犯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