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段婚姻來說,在一段婚姻或者感情中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彼此之間要相互理解以及相互包容,相互信任則是一段婚姻和感情中的基礎,兩個人只有信任才能一直長久的相濡以沫走下去。
因此在生活中就算我們在感情中遇到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爭爭吵吵之後也會過去,大多數人不會因為這些小事而對感情造成太大影響。
但如果一段婚姻中對方做出背叛行為,無論兩個人之前的感情有多好,也無論之前兩人過得有多幸福,他們的這段婚姻和感情必定維持不下去。
據相關媒體消息了解,最近媒體曝光一起這樣的感情案件,一名家住江西九江市的李樂女士因為長期受到家暴,而且目睹丈夫出軌,多次收到情婦挑釁視頻,在忍無可忍之下持刀將丈夫的情婦連捅7次,將其殺害。
在這起案件中李樂女士原本和丈夫的感情過得幸福甜蜜,但自從她的丈夫開始染上吸食毒品的惡習之後就對她進行多次毆打,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李樂和對方先後進行兩次離婚,但最後因為孩子的原因李樂還是選擇和對方複合。
最後一次和對方複合沒多久李樂發現丈夫在外面擁有一名情人,而丈夫的情人就是案件中的受害者蔡麗,目睹丈夫出軌的李樂一開始為了孩子一直都在忍耐,但她在這期間卻多次收到情婦蔡麗給她發來的挑釁視頻,甚至有一次還表示正和李樂的丈夫發生關係。
等李樂和丈夫提出第3次離婚的時候,本來李樂以為她與丈夫之間的關係會徹底斷絕,但卻沒想到在離婚之後丈夫王軍依然多次對她進行家暴,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甚至還當著孩子的面前對她進行毆打行為。
案發當天犯罪嫌疑人李樂拿著一把準備好的長刀,想藉機會將丈夫的情人蔡麗殺害,等李樂來到蔡麗家門口時正好看到丈夫王軍和蔡麗從屋中走出,在王軍將孩子帶走之後兩個女人就在現場毆打起來。
在毆打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樂拿刀朝蔡麗的肩頸部位捅去,接連捅了7次後受害人蔡麗當場倒在血泊之中。
在做出殺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後李樂知道自己逃脫不了法律對她的制裁,她沒有潛逃,選擇主動投案自首。
當地法院在審判此案時認為李樂的犯罪事實確鑿,但對方插足她的婚姻也有一定過錯,考慮到李樂在殺人之後主動投案自首,並且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以及犯罪原因供認不諱,決定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李樂無期徒刑。
對此你們有何看法呢?
素材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