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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錢的人趁興而來
不分晝夜
輸錢的人拼命再來
不顧一切
有人想靠著賭博發家致富
然而大多數人卻是因為賭博傾家蕩產
不僅如此
還可能會被判刑!
下面
我們來看一些具體案例
案例回顧一
覃某新等4人均是柳江區穿山鎮某村村民。2019年1月至2月期間,覃某新組織並提供攤板、賭具等工具開設堵攤,後覃某化、覃某逢、覃某科3人以出資入股的方式參與到賭博中。
4人多次在穿山鎮的空地、樹林裡,以賭「玉米籽」的方式聚眾賭博,每次參賭人員在20-30人,莊家從贏家中按照贏取數額的10%抽取「水頭」獲利,覃某新等4人按入股的比例獲取利益。
△覃某新指認賭具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覃某新、覃某化、覃某逢、覃某科4人以盈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每場賭博人數達約20-30人,其行為均已構成賭博罪。在共同犯罪中,4人積極出資入股作為賭本聚眾賭博,均是主犯。綜合全案,判處覃某新等4人犯賭博罪,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5000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
案例回顧二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間,蒙某在柳江區基隆綜合區一門面內,根據上家提供的「六合彩」網站及帳號,以接「六合彩」賭單的方式聚眾賭博。蒙某接單後通過手機微信將賭單核和資報給上家。據悉,期間蒙某所接「六合彩」賭單150期,平均每期參賭人數20人以上,蒙某從中抽頭漁利。
2019年9月28日,民警將在門面內的蒙某抓獲,並查獲「六合彩」賭單304張。經統計,賭單內記錄的賭資共計19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蒙某以營利為目的,以接「六合彩」賭單的方式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綜合全案,判決蒙某犯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今年以來
柳江區法院審結的賭博案就有10件
主要為賭博「玉米籽」、「六合彩」
01 賭博被抓後要付出什麼代價??
一、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二、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四、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02 知識拓展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03 法條連結
【賭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構成賭博罪的具體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四條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第五條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你以為賭博會一夜暴富
實則「南柯一夢」
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醒身邊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