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懷孕5個多月的婦女被打成了輕微傷。
更為嚴重的是,幾個月後,這名孕婦誕下一個腦癱兒,經鑑定與毆打有一定因果關係。
這下,婁子捅大了。
昨天上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1號審判庭,雙方唇槍舌劍,再次就賠償問題展開「對攻戰」。
此前,一審法院判決打人的女子擔責三成,賠償2萬餘元。
孕婦誕下一個腦癱兒
法醫鑑定與毆打有一定因果關係
孕婦叫小玲,今年38歲,家住鄭州市二七區。
事情發生在2008年8月5日,小玲的丈夫小謝說,那天中午,他的妻子獨自在家,突然,幾名不速之客上了門,要求賠償醫療費等損失。
之前,小謝駕車撞倒一個叫小萍的女子,已賠償對方1萬多元,接下來的賠償問題,雙方還沒有談妥。
小謝說,這些,已有5個多月身孕的小玲根本不知情,而上門要錢的正是小萍的丈夫、妹妹、妹夫三人。
「當天,小玲遭到了毆打。」小謝說,下午,小玲乘計程車行至紫荊山路與商城路交叉口等紅燈時,又被駕車跟蹤在後的盧某三人追上。「盧某將小玲從車上拉倒在地,夥同其丈夫、姐夫對小玲拳打腳踢。」
當天,小玲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鄭大二附院診斷:晚期先兆性流產,雙耳神經性耳聾。
經司法鑑定,小玲的傷情為輕微傷。次日,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拘留盧某10日,並處罰金500元。
2008年12月7日,小玲誕下了一個腦癱女孩兒。經法醫兩次鑑定,腦癱兒的發育異常與母親被毆打存在一定因果關係。
一審判決雙方不服
打人方稱:這是訛人,只是朝她臉上扇了幾巴掌
雙方的官司就此展開,小玲一方向盧某索賠13萬餘元。
在一審中,盧某說,交通事故發生後,小謝躲了起來,手機關機,還多次搬家,他們氣不過,只好上門找。
昨天法庭上,盧某的代理律師說,在小玲家中,雙方只是吵架,根本沒有毆打,在街上也只是雙方拉扯,朝小玲臉上扇了幾巴掌,根本不可能造成孩子腦癱。
對於腦癱兒產生原因一說,盧某的代理律師提出多處質疑:鑑定時間距離事發已經十個月之久,這中間是否有其他因素導致小玲情緒激動或受傷;導致誕下腦癱兒的原因很多,怎麼排除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另外,小玲本身有病,小三陽,此前曾懷孕兩次,其中一次是死胎,也可能因自身原因導致誕下腦癱兒。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盧某承擔30%的責任,賠償2萬餘元。
雙方都不服,均提起上訴,盧某認為自己不該擔責,而小玲則認為,盧某該承擔全部責任。
昨天上午,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常愛萍提出調解,但盧某的代理律師予以拒絕。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涉及隱私,文中人物系化名)(線索提供:馮海明潘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