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某劣跡斑斑不思悔改,甚至為了「碰瓷」不惜自殘砍斷拇指肌腱,騎共享單車故意與路上正常行駛的汽車、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對方責任,騙取多人7萬餘元。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0月15日獲悉,該案在北京通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未宣判。
男子曾有多次前科 以對方系肇事逃逸相威脅
公訴機關指控,李某某於2019年3月自行用刀砍左腕部,造成拇長伸肌腱斷裂。後李某某於2019年9月份至2019年12月份,多次在北京市海澱區、通州區等地,騎共享單車故意與路上正常行駛的汽車、電動自行車製造交通事故,造成對方責任,謊稱事故造成自己左手拇指肌腱斷裂,騙取多人錢款共計11339.4元。
李某某於2019年12月份,多次在北京市石景山區、通州區等地,騎自行車故意製造交通事故,謊稱因事故造成自己左手拇指肌腱斷裂,以對方系肇事逃逸相威脅,向5名被害人索要錢款共計6萬元。
2019年12月27日,李某某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隊潞河大隊被民警抓獲。經查,2012年9月19日,李某某曾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2019年10月28日因猥褻、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8日。
公訴機關認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某某有前科劣跡,可酌定從重處罰。李某某多次實施碰瓷,可酌定從重處罰。
發生真實事故 卻用舊病例詐騙
據了解,李某某之前在一個公司從事寬帶業務,2019年8、9月份離職後,就靠經濟打零工和「碰瓷」維持生活。
庭審中,李某某表示,自己左手受傷是在2019年3月,和媳婦打架過程中拇指肌腱被刀砍斷,當時做了康復手術。2019年6、7月份,李某某又因跟人打架,受傷部位再次斷裂,去醫院做了夾板固定後,沒有再做手術。
庭審中,李某某當庭認罪,但稱有兩起,都是真實發生的交通事故。「有一次是我去找工作,被對方撞倒了。我沒有『碰瓷』,但我確實騙了他,以左手拇指肌腱斷裂跟他要醫藥費。」李某某表示。
而另一次是自己要去醫院給孩子掛號時,被他人撞倒。「當時那個人把我別倒在馬路邊上,我摔倒後,告訴對方我沒什麼事,對方就走了,但後來發現右手疼,受傷了。」李某某說,那一次,自己報警後,民警到達現場問了經過,建議自己先去醫院看一下,再去交通隊。之後民警與對方聯繫後,稱對方願意賠錢,李某某便與對方達成和解。
但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顯示,李某某當時報警時,並沒有說對方曾下車詢問他是否有事。
在法庭上表示,事主張先生表示,事發後,自己第一時間下車去將李某某扶起來,並查看自己車輛並無任何剮蹭痕跡,李某某也表示自己沒事後,自己才開車走的。結果沒過兩天,張先生接到電話,民警跟說他被舉報疑似肇事逃逸。
「那時候我想到,他手受傷了,怎麼我都要賠錢。而且我如果真的被認定為肇事逃逸,肯定要還扣12分,還會被拘留。」張先生表示,後來李某某在交通隊表示,說要1.5萬元,自己後來就同意了。
而李某某騙的錢,都用於自行看病,償還錢款。
「我現在雖然能力有限,但是出去之後一定努力掙錢,我相信我之後只要走正路,肯定有能力償還。」庭審最後,李某某在法庭上表示。
最終,該案未當庭宣判。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