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自由戀愛,我們都是大學畢業後在這個城市裡獨自漂泊的打工一族,我在一家網際網路公司上班,兩年前我們公司與其他幾家公司一起組織了一場聯誼活動,而我正好負責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而他正好是其中一家公司的聯繫人。
我們就這樣認識,並在那次活動中彼此產生了好感,逐漸走到了一起。這個城市的房價很高,房租也很貴,自從確定關係後,為了省錢,我們就在他公司附近租了一間房。
他比我年長几歲,很會照顧人,我們都很節儉,平常都是自己做飯,有時還會帶做好的早飯和午飯去公司,只有周末才偶爾點些外賣,我經常加班,所以下班時間比他晚,但他會做好飯菜等我。
周末我們經常會一起逛街看電影,一起熬夜打遊戲吃宵夜,我們之間相處得非常愉快,能夠感受到彼此的溫暖,和他也走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我們都已經商量好了結婚的日子,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
直到有一次,公司又有新的項目,我那天加班有點晚,身心疲憊到極致,他看見我回來,很是不滿意,堅持要我辭職,換一家公司上班,不然以後怎麼照顧孩子,照顧家庭。
我好不容易才從公司的最底層,一步一步走上來,如果現在辭職,則意味著一切都要從零開始,所有的努力都白費。我自然是沒有答應,於是我們開始了爭吵,越吵越激動,直到他突然將我推到牆上,伸手給我一巴掌,一點也沒有手軟。
當時我就懵了,我捂著臉,瞪大了眼睛緊緊盯著他,可他卻憤怒地摔門而去,留我一個人在家裡。我不敢想像他居然會動手打我,以前我們也有過幾次爭吵,偶爾他也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但他從來沒有打過我。
我真的是特別憤怒,而且那一瞬間特別難受,第二天他居然來我們公司給我道歉認錯,並讓我打回來,我現在很矛盾不知道他是否值得原諒?
不管什麼原因,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他本來就應該給你道歉,你可以坦然接受他的道歉,但是原不原諒他,這就得看他今後的表現。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不可永遠不犯錯誤,總有失誤和衝動的時候。當犯了錯後,定然會心生愧疚;當衝動過後,難免產生悔意。我們不能因為一次錯誤就把一個人全盤否定掉,要給他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
結婚這事要暫緩,一定要慎重考慮。要再相處一段時間,彼此多了解一些。看他在以後的日子裡是不是真心對你好,不管怎麼爭吵,他都能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再動手打人,更不會強迫你做你不願意的事情。要看他是不是真的尊重你,整個人有沒有暴力傾向。
但是同樣的錯誤,他如果犯兩次,那就是他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根本沒有誠心改正錯誤。他根本就不值得原諒,是一個不能有效管理自己情緒的人,很有可能還有暴力傾向。
這樣的男朋友一定要分手,越快越好,長痛不如短痛。這種無法控制自己脾氣的人,往後只會變本加厲,和他生活下去會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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