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家暴可能很多人會想到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當中平時溫文爾雅,打起老婆來面目可憎的安嘉和,這一部劇也是讓我最初對家暴有認識。家暴果真是只有零次和N次,動一次手仿佛就有了一張通行證,便再也收不回來了。
近日,中國司法文書網公布了離婚糾紛判決書。陝西一名女子說,結婚40年後,她被丈夫打罵,一直到三個孩子成年後才決定起訴離婚。但法院卻認為,夫妻倆應該珍惜40年來之不易的幸福,只要雙方相互理解,相互溝通,他們還是一個幸福的家庭,拒絕女性的離婚訴求。
女子李某和男子楊某於1980年結婚,婚後共同育有3個子女。由於婚前不了解,已婚女子李某發現丈夫脾氣暴躁,經常打罵自己,但為了照顧三個年幼的孩子,她忍受了許多年,40年後的今天,她的三個孩子都長大了,可以工作,有了孩子,她以他們的關係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女方丈夫楊某不同意離婚,他辯稱,雖然自己有點錯處,但卻認為這是自己年紀大了的玩笑,還覺得很正常,並強調自己沒有出軌更惡性事件。在他看來,晚年應該互相照顧,希望妻子再給他一次機會。
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認為,這對夫妻共同生活40年,撫養3個孩子長大成人並不容易。風雨中生活不易,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雖然雙方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他們需要在以後的生活中互相支持,今後,只要他們能相互理解,互相珍惜,加強溝通交流,妥善處理和化解現有矛盾,他們還是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最終,法院駁回了該女子的訴訟請求,150元的案件受理費還由該女子承擔。
家暴當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因為我們在司法實踐中要將一般的夫妻糾紛與家庭暴力進行區分,在一般的夫妻糾紛當中,也有可能會存在輕微的暴力,甚至因為失手而造成較為嚴重的身體傷害,但是它和家庭暴力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多數的案例都再一次驗證了"離婚難,但認定家暴更難"的事實。
關於家暴的證據,要注意保留現場的物證:比如說打碎的玻璃,摔壞的杯子,摔破的凳子等,還有家暴相關的傷情的鑑定書,病例照片視頻等等,以及很多人會尋求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的接警或者出警記錄,處理記錄告誡書也可以作為證據。
同時有的時候施暴者在施暴之後,內心會非常後悔,非常難過,這個時候可以讓他寫悔過書,保證書,以此來佐證自己曾經遭受過傷害,並難以繼續這段婚姻的事實,假如這都還裁定不了離婚,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來源:瀟湘晨報、中國司法文書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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