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在市局刑警支隊、山西警方大力協助下,平陰警方在山西省交城縣一山內採石場抓獲潛逃22年的命案逃犯張某良(男,47歲,平陰縣洪範池鎮),為「雲劍」追逃行動和命案積案清理增加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1998年12月9日凌晨4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良因婚姻問題與妻子張某發生矛盾,張某良使用繩索將其妻子張某殺害後潛逃。
多年來,平陰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張某良的緝捕工作一直被列為工作重點。雖經追逃民警人員多次更迭,但追捕工作始終沒有停滯。「雲劍行動」開展以來,刑警大隊對命案逃犯重新梳理,會同實戰指揮中心,開展了大量分析研判工作。其中命案逃犯張某良被作為主攻對象,列為省督逃犯攻堅。逃犯潛逃多年緝捕未果,困難可想而知。但追逃民警變壓力為動力,重新梳理嫌疑人信息,充分利用各種資源開展追逃工作。
6月份以來,刑警大隊先後派員到黑龍江、山西、河北、河南、青島開展工作,但一直沒有突破,工作遇到瓶頸。徐新水副局長要求追逃民警多措並舉,堅決不能放棄。追逃民警在開展傳統排查的同時,更依託不斷強大的公安科技開展信息化追逃,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堅持每日分析研判。10月28日,追逃民警本著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經人像比對偵查,發現山西省古交市一高度可疑男子,經反覆研判,嫌疑很大。於當晚將情況上報市局刑警支隊請求研判支援。刑警支隊通過工作,確定該男子有重大嫌疑。根據副縣長、公安局長林景和政委魏濤的指示,10月29日早,刑警大隊迅速派員趕赴山西開展工作。在山西省呂梁市公安機關大力協助下,成功確定張某良生活地和工作地。
10月30日16時,辦案民警在山西省交城縣一山內採石場成功將命案逃犯張某良抓獲。經審訊,張某良如實交代了在1998年因婚姻糾紛將其妻子張某燕殺害的犯罪事實。
10月31日晚,專案組民警經長途跋涉,順利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平陰,縣公安局蘇貴明副書記、徐新水副局長帶隊到高速口迎接專案民警,表示祝賀。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良已被平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逃犯們的落網
離不開蜀黍們一直以來的努力
警方也奉勸逃犯們
與其惶恐不安東躲西藏
不如早日自首接受處罰
而且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
投案自首還有可能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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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平陰公安在此奉勸所有在逃人員, 希望你們看清形勢,抓住機會,主動投案,爭取從寬處罰,逃跑是沒有出路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