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劉鳳茹)3月3日晚間,ST愛旭(600732)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將於3月4日停牌1 天,3月5日起復牌並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後,股票簡稱由「ST愛旭」變更為「愛旭股份」,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由5%變更為10%。
ST愛旭的公告顯示,公司由於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均為負值,上交所決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暫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披露後,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淨資產均為正值,且符合恢復上市的其他條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2.1條規定,上交所決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6日起恢復上市,並且在風險警示板交易,自2017年6月7日起,公司A股股票簡稱為「ST新梅」,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2019年,公司實施並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主營業務變更為高效太陽能電池的研發、製造與銷售。自2019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ST新梅」變更為「ST愛旭」。
根據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20年2月24日出具的容誠審字[2020]518Z0009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ST愛旭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60.69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5.85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9億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資產總額為81.66億元,淨資產為25.66億元。
ST愛旭稱,公司對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第13.4.1條有關其他風險警示情形進行了逐項排查,經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ST愛旭亦提示風險稱,由於光伏行業市場競爭較為激烈、行業價格易出現大幅波動、行業整體技術迭代速度較快等,均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來源: 北京商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