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省、市、縣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統一安排部署,經過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於2020年10月1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虎、宋興蘭、馬寧、廖逢強、俸華、楊光波共六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
經查,該惡勢力團夥團長期盤踞在景東縣轄區內,有組織的通過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方式,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此獲取非法利益,該惡勢力團夥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嚴重玷汙了法治權威,將依法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為徹底查清以張虎等人惡勢力團夥的犯罪事實,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受到該犯罪團夥侵害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檢舉揭發該犯罪團夥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檢舉揭發者,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保密,並視情況予以獎勵。對於包庇、袒護、縱容違法犯罪分子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證人實施報復或者妨礙舉報人、證人進行作證的,公安機關將從嚴從重處理。
同時公安機關敦促與該案相關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爭取寬大處理。
特此通告
舉報方式:
電話、郵寄或直接到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掃黑除惡辦公室舉報。
舉報電話:
0879—6221002(辦公室)
13769951899(馬警官)
15908792828(易警官)
郵寄地址:
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掃黑除惡辦公室(景東彝族自治縣景川路延長線1號),郵政編碼:676299
景東彝族自治縣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日
附犯罪嫌疑人情況:
犯罪嫌疑人:張虎(阿勇),男,1981年10月10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漫灣鎮保甸村回營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宋興蘭(阿屁、阿興),女,1976年7月17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漫灣鎮保甸村回營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馬寧(阿林),男,1981年4月16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林街鄉林街村窪子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廖逢強(小廖),男,1983年11月6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大朝山東鎮新村村委會緒遠山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俸華(小趙),男,1988年5月22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錦屏鎮北屯村桐子箐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楊光波(老肥、胖子、喬壽昌),男,1986年6月6日出生,戶籍地址:景東彝族自治縣錦屏鎮前所村果園小組。經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20年10月1日執行逮捕。
來源:景東警方
編輯:都市時報一點關注 張麗青
審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