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因未提前申報,攜帶過多現金入關海外而被扣押的華人不在少數,也有很多新移民在第一次入境登錄時經常會碰到該帶多少現金入境才安全的問題,如果確實需要攜帶大量現金使用,在各國攜帶現金規定基礎上老老實實申報,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今天就和大家來說下各個國家對於攜帶現金都有哪些限制!
先單獨說下加拿大入境方面的問題,因為目前移民群體較多都集中在是加拿大。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其實出入境者攜帶金錢不設上限,帶多少錢出入境都是不違法的,只是加拿大為了防止犯罪分子洗錢或恐怖分子轉移資金,出入境攜帶超過一萬加元(或等值外幣)的資金(現金、股票、債券、銀行匯票、支票、旅行支票等)時,必須向邊境服務署申報,並需要合理地解釋資金來源。
CBSA是有權沒收超過1萬元的所有未申報的款項,如果你入鏡前沒有申報相應款項被沒收的話,當事人可通過繳納250-5000元的罰款後,申請退還被沒收款項。但是,如果發現是來源不明,或者有自主恐怖主義的嫌疑,有可能會被永久性沒收,甚至會受到檢控。
2019各國出入境攜帶現金最新額度規定:
中國:上限五千美元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出入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 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 如果確實需要多帶點現金,則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但是,如果想攜帶上百萬的現金,即使有申報手續,也很可能會被收繳。
美國:上限一萬美元美國海關規定,入境遊客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現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貨幣形式例如人民幣等,都要向美國海關申報,並對現金來源作出合理解釋,例如現金如果來自所出售房產,務必出示出賣房產的憑據等。 如果攜帶一萬美元現金以上不申報,不僅現金會被沒收,當事人可面臨高額罰款,甚至有刑事起訴風險。
歐盟成員國:上限一萬歐元歐盟國成員如果在歐盟國家之間旅行,對旅客攜帶現金數量沒有限制; 如果出境到歐盟國家以外,或從歐盟以外國家入境,旅客可隨身攜帶不超過1萬歐元的現金(或等值其他貨幣以及股票、債券和旅行支票等可兌換為現金的物品)出入境。如超過該限額,則必須向海關進行申報。未申報者一旦被海關查獲,超出1萬歐元限額的30%將被海關沒收。此外,違規者還需上繳超額現金的10%至30%作為罰款。 貴重金屬和鑽石不屬於此類,而是按照物品計算。
英國:上限一萬歐元按照英國海關規定,攜帶現金超過一萬歐元入境時,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將會面臨罰款,海關如懷疑現金的來源不正或企圖用於犯罪,現金則有可能被沒收。 此外,在離開英國時,也可能被查詢是否攜帶現金,個別的甚至攜帶3000鎊到5000鎊就會被要求解釋現金來源。
杜拜:上限五千美元杜拜海關規定,入境遊旅客隨身所攜帶現金不能超過五千美元。
加拿大:上限一萬加元加拿大海關允許的限額是10000加元。如果超過10000加元需要申報和說明,如果沒有申報,則可能全額沒收。
總之,對於要帶多少現金各個國家都是有規定的,不是想帶多少就帶多少,按規定攜帶和申報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