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已做了4年的女人,白天是他女兒,晚上是他女人,你會怎麼想?」16歲少女打電話向離異的母親哭訴,遭親生父親姦污,蒙受難以啟齒的屈辱4年。母親震驚之下,立刻聯繫親屬趕到晉江,幫助女兒報警。
1月4日,涉嫌強姦女兒的四川遂寧人唐某林被晉江市檢察院批捕。,記者獲悉,受害少女已回到母親身邊。
女兒哭訴
倒出4年心酸
唐某林,36歲,四川省遂寧縣一個偏遠山村的農民。1992年,妻子陳某豔為他生下了女兒唐豔豔(化名)。6年後,唐某林因強姦舅舅的女兒,被遂寧當地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當年,夫妻離婚,陳某豔獨自離開,前往重慶打工,此後,與女兒幾乎沒有聯繫。
2007年11月29日晚上,女兒的這通電話令她如晴天霹靂。聯想到唐某林以前的惡行,陳某豔知道唐某林竟對女兒下毒手了,母女倆在電話中痛哭。隨後,陳某豔讓在石獅打工的表叔和在新疆打工的姐姐,趕到晉江幫助女兒報警。
英林派出所刑偵中隊根據舉報,在英林鎮謝厝街後新厝一出租房裡,將唐某林抓獲。隨著警方深入調查,一起父親姦污親生女兒長達4年的亂倫案浮出水面。
親生父親
姦淫女兒4年
據唐豔豔回憶,2003年8月,父親出獄後,父女倆相依為命。後來,父親帶她投靠在山東打工的姑姑,她與父親單獨住一間。那年她才10歲,父親就開始動手動腳,但天真的她以為父親是在教育她。
2004年3月份的一個晚上,父親封住她的嘴,威脅她不許叫喊,把她姦污了。
「每次他不是威脅我,就是裝可憐。」唐豔豔說,一旦她不從,父親就威脅說,要把她一個人丟在山東,讓她做乞丐;或者裝出可憐兮兮的樣子,求她:「我坐了幾年牢,很苦的,一個女人都碰不到。」甚至拳腳相加,強行姦淫。年幼的唐豔豔誤以為,作為女兒,或許就應該滿足父親的要求。
唐豔豔稱,那時父親常買一些「糖」給她吃,後來才知道這些「糖」是避孕藥。漸漸地,她麻木了。
2006年2月份,父女倆來到晉江安海打工。唐某林跟工友住一塊,唐豔豔則投靠親戚。唐某林獸性大發時,不論白天晚上,都帶著女兒到安海一座石頭山上發洩。後來兩人又到了英林鎮,唐某林依然獸性不改。去年11月20日晚,唐某林將女兒帶到一個公用洗澡間,強行發生關係。
此後幾天,唐豔豔心裡感到恐懼,她不知道這種不正常關係要持續多久。
唐豔豔說,父親把她看管得很嚴,每次她跟親朋好友多說幾句話,父親就在一旁監督。幾年來,父親也禁止她跟母親有任何聯繫。她想把事情告訴別人,但怕丟臉,也覺得不會起作用。她也想過自殺,但幾年的相處,跟父親也有點感情。因此,這事就一直拖下去。
現如今,每每想到自己與父親的亂倫關係,她心裡就感到恐懼,無所適從,「最後我還是想到了母親」,唐豔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