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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公教育作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國家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4日正式發布,這也是恢復高考以來最為全面和系統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此輪的改革從考試科目、高校招生錄取機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調整,目的就是探索招生錄取與高中學習相關聯的辦法,更好的推進素質教育,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目前,全國絕大部分地區的高考,都主要是按文理分科,考察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外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的成績,也就是大家所說的3+x,高校在招生時依據這些考試的高考總分數進行錄取。
不分文理科 高考總分由兩部分組成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試科目設置方面明確規定,高中將不再分文理科,高考總成績改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是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成績,150分的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可選其一計入總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7個科目,而每門都已經「學完即考」、「一門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報考時,只需根據報考高校提前發布的招生報考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技術(技術只供浙江考生選擇)六(或七)科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的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同時對招生錄取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於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教育部(微博)副部長杜玉波說,改革的重點是探索依據統一高考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簡單地說就是「兩依據、一參考」。目的是破解「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發揮高考「指揮棒」的正確導向,增加學生的選擇機會,減輕學生的應試壓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使高校科學選才。 [18]
「3+1+2」模式
2019年4月23日,作為全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份,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發布本省份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根據公布的實施方案,8省市將採用「3+1+2」模式。即「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從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考成績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8省市均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安排在統一高考期間一併進行,並且將考試次數確定為1次。
從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考科目中,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主選擇的兩門科目按等級賦分後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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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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