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提升在穗臺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扶持臺灣青年在穗創新創業發展,現組織徵集2021年臺資企業創新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1年臺資企業創新補助專題屬市科技計劃中的創新環境計劃,共包括臺企研發機構培育補助、臺灣青年創新創業補助兩個支持方向。各支持方向的支持對象、申報要求、申報材料、支持方式及支持強度等內容,詳見申報指南。
各項目申報單位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按通知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並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後,符合條件的予以補助。補助結果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官方網站公開為準。
(一)申報單位註冊。申報單位進入陽光政務平臺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註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帳號的,不需另行註冊。
(二)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單位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完善錄入單位信息基本情況,根據需要可創建申報人帳號、密碼,申報人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並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選擇相應的科技計劃(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後,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審核推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後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繫,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0年12月14日9時、網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11日17時,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18日17時。
(一)申報該補助的組織單位為市臺辦。
(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過去5年內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要核實營業執照。其中,已經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籤發「電子營業執照」的,由市科技局通過市電子證照系統直接調取核實;對尚未在市電子證照系統籤發「電子營業執照」的,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
(四)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取消項目申報單位5年內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已獲立項的作取消立項或實施終止處理,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記錄不良信用並通報。
(五)申報項目需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申報基本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不得違反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相關要求。
(六)陽光政務平臺中申報書「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的相關內容從單位信息模塊中自動讀取,請各單位在申報項目前,儘早登錄(註冊)陽光政務平臺填寫完善,並確認「組織單位」是否準確。
(七)應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陽光政務平臺網絡繁忙耽誤申報。申報階段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
(八)在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後應留意項目狀態,並注意提醒項目組織單位及時審核推薦。
(九)項目申報受理和評審立項等信息可在陽光政務平臺查詢。
(十)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需自行承擔包括智慧財產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
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綜合業務諮詢:市科技局鄺敏玲、金若谷,83124168、83124169
組織單位:市臺辦宋力、鄧蕾,83105032、83105036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附件:
1. 2021年臺資企業創新補助申報指南.pdf
2. 2021年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操作指南.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12月11日